五版序
本書四版,適最新修正之行政訴訟法於2023年8月15日施行,其中新增之「當事人不適格」、「欠缺權利保護必要」等學理概念(第107條第3項第1款),行政法院如何解釋適用,因乏裁判可資印證,故僅作小幅修訂。在此期間,檢索行政法院裁判,適用該款規定者,仍不多見。查其內容,有以原告(非原處分之受處分人)欠缺訴訟實施權,認定當事人不適格(如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112年度交字第91號判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112年度交字第67號判決);有以撤銷訴訟原告爭執之處分失其效力,認定無權利保護必要(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112年度簡字第74號判決);亦有以原告就未損害其權益之行政處分(追減遺產總額之復查決定)提起行政訴訟,認屬欠缺權利保護要件者(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112年度簡上字第7號判決)。整體以觀,似尚未形成穩健的法院見解。本版爰就當事人不適格與欠缺權利保護必要的系譜,略作撰述,俾供參考。又,預防性訴訟之運用,邇來頗有受重視之趨勢,併增補之,以切實用。
本版校勘之勞,由吳智鈴、張庭瑀同學任之,特誌謝忱。
李建良
2024年元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