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走出羞恥,從認識四種成見開始
想像一下,你和最近認識的朋友參加某個聚會,你很享受和他們在一起的時間。氣氛很熱絡,每個人都很盡興。你從其中一人所說的評論聯想到某笑話時,你自然而然說起。你還記得自己第一次聽到時笑得有多開心,相信它也能讓新朋友感受到同樣的愉悅。
你一邊眼光掃過每個人臉,一邊等待著笑聲時,故事終於講完了。
一陣沉默。
過了一會兒後,有個人說:「哦!我懂了⋯⋯這很好笑。」還是沒有人笑。
你發覺自己臉部發燙。你低下頭,避免目光接觸。你突然困惑、腦袋亂哄哄的。你真希望自己沒有說過這個故事,或者就此消失。當有人說起別的話題、大家的注意力轉移,你如釋重負,然後你很快就恢復精神。這時距離你剛講完故事還不到七、八秒的時間。
在大家對笑話的反應不如預期時,你該如何表達這股感受?
我說,你的是羞恥感,你可能會反對說,「不對,是尷尬。」這樣的反應很常見。大多數人會堅持,沒道理人會為如此微不足道的事情感到羞愧。我們都曾講了笑話沒人笑,當然這很尷尬,但沒有什麼好羞愧的。
然而,以達爾文為始的情緒領域生物學家普遍指出,你在尷尬的那幾秒之中所經歷的精神和生理症狀,無疑是羞愧情緒。不同文化的人們,都以確切相同的方式體驗到羞恥感:眼神迴避、短暫的精神混亂以及渴望消失,通常會伴隨著臉部、頸部或胸口的泛紅。
不同於科學家對羞恥感的了解和看法,我們一般將羞恥感視為一件嚴重的事情,而且是壞事,是最好別經歷的有毒情緒。「SHAME-羞恥感」,是會以可怕的大寫英文字母來強調的情緒。
「羞恥感」會摧毀一個人的幸福感。
施虐的家長會讓孩子承受「羞恥感」。
因異於他人而遭受社會排斥的人時,也會受到「羞恥感」衝擊。
相較之下,研究情緒的研究人員如我,則認為羞恥感在本質上是更多變的,而且也不一定都那麼強烈外顯─正如精神分析學家沃姆沙(Leon Wurmser)在︽羞愧的面具︾(The Mask of Shame)所點明,羞恥感是一整個情緒的家族。感到羞愧在程度、持續時間上有差異,可能會令人非常痛苦,或者只是有點不快;這可能是一時的,也可能是持續性的。
本書中的「羞恥感」一詞將依據這個廣泛的定義:它是種包含了各種特定情緒的總體類別。這個情緒類別用親切的小寫字母呈現,會遠比用大寫字母表示來貼切。
大多數大眾書籍在討論到「羞恥感」時,都把它描述為某種破壞力強大的力量。本書不同,將從整個羞恥感情緒的家族(包括尷尬、內疚和局促不安)開頭,帶你重新認識它們。無論是哪個子情緒,都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無法避免的面向,而且它不一定有害。大多數人在談論羞恥感幾乎不用到「羞恥感」這個詞,而你將學會如何區辨這些表達方式。如有人說他的身體、行為或失敗經驗讓他「感覺自己很糟」時,這個感覺通常是羞恥感情緒家族的其中一種。
羞恥感的因應也因人而異,這取決於童年時社會化的方式、掌控痛苦的學習經驗,一個人在不同時間的因應還攸關於自我價值感的高低。在不大理想的環境長大,且一直自我感覺不良好的人,會因一次講笑話冷場而產生「羞恥感」,其他人可能只會輕微的尷尬。
反應有個別差異,但每一個人,每一天,都在面對來自羞恥感家族的各種情緒。儘管不一定會意識到這一點,但是我們經常在人際互動中預期羞恥感,並盡可能去規避。其他的賓客會多認真打扮,我又該穿什麼?老闆在績效考核時會說什麼?邀請珊卓拉下班後喝一杯會被拒絕嗎?如情感心理學家內桑森(Donald Nathanson)對羞恥感的詮釋:「在每一天的生活中,許多占據了我們時間的事情,背後隱藏的力量」。
要更完整理解這個觀點,得從探討我們大多數人對於羞恥感的成見開始。即使你對我的觀點有所保留,但是因為它是如此平常、必然發生,請試著體會、接納這個新概念。
成見1:羞恥感是不好的
大多數人都很難承認自己感到羞愧,甚至對自己也是。這個詞給人不適的程度正如心理輔導專家布雷蕭(John Bradshaw)指出:「羞恥感會讓人感到羞愧。我們在承認羞愧之前,會先承認內疚、受傷或恐懼。」尤其是這個自戀的時代,很多人甚至都覺得在社群媒體上自己必須是人生勝利組,承認羞愧意味自己是可笑的失敗者。根據我的經驗,大多數人對於承認極度不自在,不是否認羞恥感的存在,就是代換較輕微的詞彙來描述,來與羞恥感保持距離。如精神病學教授路易士(Michael Lewis)指出,「我們經常使用『很尷尬』這個詞,來避免承認羞恥感。」
出於這個原因,你可能會發現自己的抗拒,反對羞恥感是如此普遍、經常發生的經驗。在公共場合犯錯,你可能會輕易承認尷尬,但是你會反對我將這描述為某一種羞恥感:「每個人都會犯錯,那有什麼大不了的?沒道理為此羞愧。」請提醒自己,「羞恥感」作為一種有害且大多具有破壞性,和作為整體的「羞恥感」情緒家族這兩者之間的區別,按照後者有許多情緒都是溫和且短暫的,也是日常生活中無法避免的一部分。
成見2:羞恥感是敵人
自布雷蕭的開創性著作問世以來,社會也開始將「羞恥感」與他所提出的「有害的羞恥感」(toxic shame)畫上等號,因此孩子生活中的影響者,如家長、教育工作者等,對他們灌輸的破壞性訊息,使其產生「自己有缺陷」和「不值得被愛」的感受。布朗(Brene Brown)的著作則是探討了社會透過廣告和自相矛盾的性別期待,把無法實現的(最終導致羞辱的)理想加諸在女性身上,而這個論點也鞏固了「羞恥感是有害的」(toxic shame)觀點。
接受這種觀點的人會與羞恥感為敵,視其為一種由外部強加的負面經驗─這包括源自社會、有害的父母,或者是想讓你質疑自己而去購買產品的廣告商。如果你傾向抵抗羞恥感並擺脫,那你會很難接受我的觀點:羞恥感也是日常生活中的常見情緒。儘管某些形式的羞恥感無疑是有害的(我也會在後面的篇幅探討這些羞恥感),但請嘗試敞開你的心胸接受這個可能性,其他形式的羞恥感可能不構成這種威脅,甚至可能是有益或有啟發性的。
我認為羞恥感經驗有時給我們上重要的一課,告訴我們是誰、我們想成為什麼樣的人。
如果不問情由的忽視或抵抗它,就會失去成長的機會。
成見3:羞恥感與自尊是對立的
若羞恥感都是「有害的」,它當然會對自我價值帶來威脅。覺得自己有缺陷和不值得愛的人,怎麼可能也對自己感覺良好呢?在自尊主題的書都以這一觀點為前提,並提供透過肯定、全然接納自我,以及抵抗來自社會上普遍存在的羞愧訊息,進而發展自愛的技巧。
如果你換個角度:羞恥感是日常生活中無法避免的一部分,而不一定是外部所強加的有害經驗,羞恥感和自尊似乎就不那麼對立了。事實上,在孩童一到兩歲的階段,「羞恥感」對於真正的自尊發展有關鍵的重要作用。在我看來,自尊和羞恥感並不是對立的兩件事,而是互相依賴與影響,而彼此相互關聯。
這本書的最大作用在於,我們如何維持良好的自我感覺,亦即我們如何在人生的每個階段,培養真實且持久的自尊。
成見4:自尊全都和自我有關
「自尊」這個詞本身隱含的意思就是某種獨立的經驗,不受到外部的影響。你對自己的感覺,似乎是與其他人無關。自尊代表著你與「你認為自己是什麼樣的人」之間的內在關係。高自尊就代表著一種正向關係:我愛且尊重身為我的這個人。在自戀盛行、自我中心當道的時代,這套自尊的觀念變得更為盛行。
然而問題是,人類是社會性動物,自己的身分認同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自己與其他人、與部族成員之間的關係。我們是兒子和女兒,也是母親和父親,我們與一群重要的他人連結在一起,並且彼此綁在一起,他們對我們的感受和看法總是會影響我們對自己的感受,即使在我們擁有強烈的自我時也是如此。一個孤立的自我存在著,且可以在不牽涉到他人的情況下被理解,這種觀點是站不住腳的。如同精神病學家布魯塞克(Francis Broucek)所說的,發展自我的意識「會發生在人際關係的領域。原子式分裂且孤立的自我只是一種幻想。」發展真實且長遠的自尊,最終還是會取決於這些人際關係,特別是那些充滿互惠性喜悅的關係。
這四種成見在社會中根深蒂固。我沒有期待能瞬間改變你的原有看法。如果你敞開心胸,理解我的觀點、看見該情緒在你的生活中所發揮的意想不到作用,我保證你最終會發現,(尤其對低自尊者來說)羞恥感對你有幫助。
我從三十五年的心理治療實務學到:理解羞恥感,並承認自己無法完全離開它,才能重拾自尊,面對真正的自己。在這一路上的成就所帶來的喜悅和自豪感,尤其是當和最重要的人分享這些感受時,往往有助自己將挫敗引發的羞恥感,轉化為成長和自我實現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