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內在的藝術
精神分析師榮格(C. G. Jung)認為,藝術存在於人的本能之中,是通往人內在潛意識的管道,透過藝術的象徵性表達,能洞察與通向內在超越語言的限制(Keyes, 1983)。人類早期的溝通形式已由象徵性(symbol)圖騰/像開始(Foks-Appelman, 2011)。例如:古埃及、中國象形文字、敦煌石窟壁畫與瑪雅原民之宗教與文化等,圖騰是人類歷史發源的與發展的軌跡,是人類感情、思想、身心靈的表達方式、與對宇宙中神的敬仰與崇拜的呈現。藝術表達形式,其實與生活中的食衣住行不可分割,例如:衣服、鞋子、車子、建築、家具,花器雕刻、飲食器皿、崇拜祭祀等。藝術對於人類的功能不僅是外在生活與溝通的方式,也是表達內心世界所思、所想、抒發、發洩淨化、甚至於是靈性昇華的途徑。
榮格(C. G. Jung)對於早期人類繪畫和文化的圖像本質提出原型(archetypes)概念,是通往未知的集體潛意識之途徑,能表現在最初畫畫中原始的感覺,能展現心理正負的二元對之立與和諧,即女性中的男性特質—阿尼瑪斯(animus),和男性中女性特質的阿尼瑪(anima)。此可視為陰柔與陽剛、善惡並存的特質,往往能在神話故事、童話、宗教與夢中呈現。例如羅密歐與茱麗葉、白雪公主與魔后等,這些故事往往代表內在的衝突。經過人類歷史不斷的演進,開始思考探討生命的本質,例如:為何生?為何死?生活目的是什麼?等。逐漸發現人格的核心,這是人類潛意識的本質。因此人類透過繪畫、音樂、舞蹈、戲劇等儀式來表達情緒和感受,如同榮格(C. G. Jung)指出每個人能透過心智與身體(mind-body)、與身體和自我(body-self)來接近與生俱來的原始智慧和身體,例如:聲音、姿勢、沉默、舉動、呼吸等。藝術能經過積極想像而感知、詮釋和分析那不可知的心靈(吳明富,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