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週年慶(止)
魏晉服議之經權研究
  • 定價:700
  • 優惠價:79553
  • 優惠期限:2024年11月08日止
  • 運送方式:
  • 臺灣與離島
  • 海外
  • 可配送點:台灣、蘭嶼、綠島、澎湖、金門、馬祖
  • 可取貨點:台灣、蘭嶼、綠島、澎湖、金門、馬祖
  • 台北、新北、基隆宅配快速到貨(除外地區)
載入中...
  • 分享

加購推薦

( 未選購加購品 )

明細
 

內容簡介

  「服議」是指學者討論喪服相關議題之言論。本書研究魏晉服議中守經與行權之議論,及其與當時政治、社會、學術的關係,探討服議產生經權論辯的原因。魏晉服議受門第社會、經學思想以及時代思潮影響至深,服議內容可謂魏晉時代現象之縮影。其中與「經權」相關的論辯彰顯學者利用經典應世或欲擺脫經典、重新建立人倫秩序的努力,其生動、靈活且務實的思維,足資後人更細緻地觀察魏晉時代。全書章節安排如下:

  第一章「緒論」說明研究範圍、方法,並回顧相關研究,以明本書在此類研究中之定位。

  第二章勾勒魏晉時代背景作為研究之基礎。影響服議的因素甚多,其中以社會、學術、時代思潮三大因素最重要,故本章討論門第社會的形成與興盛、魏晉經學之狀況以及重情思潮。

  第三章探討儒家經典中的經權思想,為魏晉服議的思想背景。第一節論《周易》、《論》、《孟》、《荀子》及《春秋公羊傳》之經權觀,此為魏晉學者的知識基礎。第二節為喪服論的經權思想,包括《儀禮.喪服》、《荀子》「稱情而立文」之說,以及《禮記》相關篇章等喪服論,此為魏晉服議理論之直接來源。

  第四章研究服議中守經之議論。第一節為名實辨析。「名實」影響家族與政治,歷來受到重視。門閥婚姻使世族的人際關係複雜,必須辨明名實。第二節論宗支繼承之服議。宗支繼承為經典之制,議論中卻有許多應時的變制,凸顯時人守經中蘊含的行權思維。第三節論詮釋在服議中的運用。學者為使所論符合時代需求且不違離經典,多憑藉重新詮釋經典以達目的,於守經之中略顯行權之意。

  第五章研究服議行權之議論,凸顯「情」之情感與情實義。第一節論重情思潮促使學者重新思考經典成制,在情感與制度衝突時,提出反經順情的論點。第二節論經典不足濟世時,學者應對現實的方式,例如「二嫡妻」、「異姓為後」等違經通權之制。第三節論「以己意釋禮制服」、「禮疑從重」以及「情理類推」等三種特殊的服議方式。

  第六章討論「經權並重」之議論,包括「故事」、「心喪」、「短喪、既葬除喪」、「公除」等的運用。這些作法或制度來源於經典,這是對「經」的重視,而在實際運用上,透過擴大施行範圍來應對現實需求,此即「權」與「變」,藉此進行權力鬥爭、滿足個人情感、穩定政治秩序。從這些現象看來,經典在當時依然具有極高價值。

  第七章為結論,綰合各章研究成果,指出經典為群體生活之指導原則,而群體生活之變化,也為經典注入更豐富的意涵。
 

目錄

第壹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宗旨與範圍
第二節 前人研究回顧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章節安排

第貳章 魏晉服議的時代背景
第一節 門第社會與〈喪服〉的關係
第二節 魏晉經學的矛盾現象
第三節 重情的時代思潮

第參章 儒家經典中的經權
第一節 順時應變之經權思想
第二節 喪服論之經權思想

第肆章 魏晉服議守經之議論
第一節 名實關係之辨析
第二節 宗支繼承之相關服議
第三節 重新詮釋經典之議論

第伍章 魏晉服議行權之議論
第一節 因應人情之服議
第二節 因應時局之服議
第三節 因應情實的特殊議論方式

第陸章 魏晉服議經權並重之議論
第一節 依循「故事」之議論
第二節 心喪之議論
第三節 短喪與既葬除喪之議論
第四節 公除之議論

第柒章 結論
引用書目
 

詳細資料

  • ISBN:9789863508410
  • 叢書系列:文史叢刊
  • 規格:平裝 / 490頁 / 14.8 x 21 x 2.2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內容連載

第壹章 緒論(摘錄)
 
第一節 研究宗旨與範圍

 
一、研究宗旨
 
本書宗旨為研究魏晉服議中守經與行權之議論,及其與當時政治、社會、學術的關係,探討服議產生經權論辯的原因。「服議」指學者討論喪服相關議題之言論。今學界或稱「喪服議」、「喪服禮」、「喪服禮議」、「喪服爭議」,雖頗為明確,然行文冗長,且古代文獻少見以「喪服議」等為題,就《通典》所載,多為「某某服議」或「某某議」,而以「服議」為多,如「改葬服議」、「婦喪久不葬服議」等,故書名、用詞依此而定。
 
本文所謂「經」,指《易》、《詩》、《書》、《禮》、《春秋》五經,以及《論語》、《孟子》、《禮記》、《春秋》三傳等記載的制度、思想與價值觀。《禮記》等傳、記所載倫理觀念,為漢代以來世人所遵從,也是服議的依據,故納入「經」的範疇。
 
何師澤恆〈《論語》《孟子》中所說的「權」〉討論「權」的定義,分析精闢。其文引述《廣雅 釋器》「錘謂之權」,謂《論》、《孟》皆用此義,又引《禮記》鄭注與《荀子》楊注,指出「權」之平衡、移動不居之義:
 
若稱來物,則移動稱錘,即知來物之輕重。一稱之中,亦惟獨權可以移動,移到一個恰當處,與來物的輕重相當,則可使稱杆不昂揚、不低偃,而成一平衡狀態。此正是《論語》所謂「謹權量」、《孟子》所謂「權然後知輕重」所取之義。
 
權字的涵義,至少可說是變動不居,而決非執一不移的;而其移動之目的,則端在因應外物而求得其平衡。正因有外物之來,且來物輕重有所不同,然後方須用權;若無來物,或來物並無輕重之殊,則將無所謂用權。
 
其說明確「權」變動不居以達平衡之義,本書之「權」即依此定義。惟以魏晉服議論之,「權」不僅侷限於與「經」相對的權宜之制,且包含「變」之義在內 藉此達到人情、制度與現實需求之平衡。某些變禮、變制具有長期而廣泛之實際效用,其初或因應一時之需,而時人以為便,遂襲用不絕,亦納入研究範圍。
 
因制禮者深明人情,上述經典中雖以「經」制為主,但仍不乏「權」的論述。《禮記 禮器》有「禮,時為大,順次之,體次之,宜次之,稱次之」的說法, 指示制禮原則,顯示禮本非執一不變。〈喪服四制〉亦有「變而從宜」、「有恩、有理、有節、有權」、「權者,知也」的論述,〈禮運〉更云:

最近瀏覽商品

 

相關活動

  • 【文學小說-華文創作】乩身II 4:大宅裡的七家神|同系列單書85折!
 

購物說明

若您具有法人身份為常態性且大量購書者,或有特殊作業需求,建議您可洽詢「企業採購」。 

退換貨說明 

會員所購買的商品均享有到貨十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退回之商品必須於猶豫期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請注意保持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恐將影響退貨權益或需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商品退換貨原則 

  • 知遠語言加碼(9/7-9/8)
  • 新時代折20
  • 小天下領券(9/6-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