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序
本次改版加上有限公司及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兩章,增列在第十一章之一及第十三章之一。這樣的增列作法,一方面不更動原來十五章的架構安排,另方面也藉此建議使用本書之師生可以依此順序進行教學與閱讀,建立在瞭解股份有限公司法制的基礎上,對於這兩種組織規範,能有舉一反三的理解效益。
有限公司的家數甚多,但公司法中規範的條文不多。將其條文規定與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內部治理架構的差異甚為顯然。一則有限公司規定不多,自然不若股份有限公司的規範嚴謹,另則有限公司多準用無限公司之規定,規範精神自與股份有限公司大不相同。因此,將有限公司的介紹置於第十一章之後,從有限公司此章所討論的條文與問題重點,讀者也可以不斷複習、反省股份有限公司的規定。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專節之立法緣起,與公司資本與股份的籌資制度密切相關,更進而影響107年修正公司法採取「非公開發行公司閉鎖化」的作法。因此,在第十三章的學習之後,再進行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的介紹與比較對照,一定可以更快掌握此一專節的設計構思與規範重點,也可以瞭解原始期待與最後成果的異同與成因。
基於「多讓判決說、多聽判決說」的理念,每次改版都致力增補最新的重要實務見解。最高法院大法庭於113年7月26日做出之112年度台上大字第1305號裁定,對於公司法第23條第2項所存在的長期爭議,採取侵權行為責任說。此一發展已收錄於第九章相關內容中。至於第七章論及之裁判解任已卸任董事在最高法院各庭間之見解爭議,亦已提案予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但在本次改版截稿之時,大法庭尚未做成裁定。在此章內容中也就此一發展加以註記,提醒讀者隨時注意司法實務的最新發展。
本次改版除了感謝元照編輯團隊的支持外,也謝謝江涵潔、李韵文及楊萬謙三位同學在校稿上的協助。
邵慶平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