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序
美國專利侵害判斷法規範來自判例法,而判例法因應產業變動可以快速修改,相對地,成文法則需多年的修法過程。本書在出版4年後,精心選取美國較新的二十餘篇重要判例,根據判例法之脈絡,刪除若干重要性較低的部分,進行增修而完成第二版。
幅度較大且較為重要的修改部分有:(1)在字義侵害上,發明人在說明書的自定義,從明顯的自定義轉變成隱含的定義也被法院所採,參見第五章;(2)在禁反言原則上,出現了申請過程申復造成的禁反言,參見第七章;(3)在軟體專利上,以較新的案例說明請求項記載與軟體侵權行為的關連性,包含網路軟體下載、最終組裝理論,參見第九章;(4)在專利權的行使上,增加專利權人的標示義務與索賠限制,參見第十章;(5)在均等論上,將二元選擇的均等判例做較為有條理的歸納,參見第十一章;(6)在推定禁反言上,增加成功推翻禁反言的判例,參見第十一章;(7)在手段功能用語的解釋上,增加較新的解釋與均等侵權案例,參見第十二章;(8)在軟體專利標的適格性上,逐漸累積一些判例法,並出現歸納多件判例原則來檢測適格性的案例,參見第十二章;(9)在醫藥專利上,基於藥廠爭訟幾乎都是專利藥廠與學名藥廠的戰爭,特別將藥品價格競爭與專利權期間補償法案立法過程與重要規定,做比較有系統地介紹,並加入醫藥專利常見的數值範圍之解釋,第十三章是修正幅度最大的一章;(10)在設計專利,新增設計的物品與花紋、商標等案例,參見第十四章。
專利侵權在智慧財產權的創造、保護、運用三階段中的運用階段,而專利工作者日常工作多屬專利申請與取得的保護階段,因為侵權的案件量遠少於申請案。而對於專利入門者,從專利侵權的課程先開始,再進入專利申請與取得,對於專利人才的培育可說快速且有效,這是台科大專利研究所十餘年來的經驗。
網路時代實體專書出版不易,在此特別衷心感謝元照出版公司與眾編輯群,讓本書第二版得以問世。我國近年來產業發展突飛猛進,已逐漸變成全世界矚目的技術輸出國,而保護創新發明的專利制度必須同等進化,方能有效保護不斷產出的創新發明。提升企業取得美國專利的品質與水準,正是撰寫本書的初衷。
劉國讚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