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對象
服務使用者能力檢核評估表適用於18 歲以上之心智障礙者。
二、目的
評估的目的,是期能讓服務使用者具備生活適應能力,因此,各評估指標均緊扣著生活的需求與面向來書寫。從支持的觀點出發,陪伴服務使用者進行個人能力的探索,作為發展個別化支持服務的依據。
三、編製基礎
1. 依個人生活層面六大活動領域之精神,並考量「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中所強調的環境因素,由多位資深之專業服務人員依據實務服務經驗共同編製而成,內容包括六大領域及九大項目。
2. 六大領域分別為「居家生活」、「休閒娛樂」、「健康管理」、「作業活動」、「家庭支持」與「社會參與」等領域。九大項目分別為「生活自理」、「動作技能」、「人際溝通」、「休閒活動」、「性平教育」、「膳食處理」、「技藝陶冶」、「社會參與」及「輔具應用」等項目。透過六大領域與九大項目的搭配運用,期能涵蓋成年人獨立生活中所需各項能力。
四、操作策略
1. 藉由能力檢核評估表之九大項目為服務使用者進行能力現況評估,了解符合服務使用者在各「評估指標」的能力表現,並配合其服務需求以擬定出服務使用者的「個別化服務計畫」。
2. 在實務操作上,須依據服務使用者實際狀況與需求,並考量機構服務型態及服務內容,將九大項目中的指標適性調整歸納至六大領域中,為服務使用者擬定最適切的支持目標。
五、功能
本檢核評估表具有「評估」、「服務支持」、「溝通」與「評量」等四大功能,說明如下:
1. 評估:在提供服務前,運用此評估表以了解服務使用者在九大項目之能力狀況,以此作為基礎點;同時可作為提供服務後定期回評之用,以了解服務使用者在各項能力的表現是否有所改變。特別提醒,評估結果僅作為服務使用者個人自己與自己的比較。
2. 服務支持:依據評估結果,作為擬定「個別化服務計畫」之目標的直接依據。
3. 溝通:教保員可透過評估的過程與家長/家屬及其他相關專業工作人員溝通討論,以達成評估結果之共識。
4. 評量:經由定期或連續性評估,可評量服務使用者接受服務的成效,並依其評量結果實施服務調整或進行追蹤輔導。
六、內容
本評估表包括對服務使用者於九大項目的能力評估,並於每項目最後增加「其他」項目之欄位,供評估者於該項內依服務使用者個別狀況增列評估指標,內容如下:
1. 生活自理:包括飲食、如廁、漱洗與衛生、穿著、處理衣物、清潔工作、個人清潔與健康維護、家電用品的使用與維護等八項。
2. 動作技能:包括粗大動作、精細動作及體適能等三項。其中有關體適能的評估,盡可能以治療師之專業評估為準,並調整以✓(維持)、↑(提升)、↓(減弱)等三個符號來記錄評估結果,不以數字序號之代碼來呈現。
3. 人際溝通:包括基本理解能力、基本非口語表達能力、基本口語表達能力、人際互動能力及自我倡導等五項。
4. 休閒活動:包括個人嗜好活動、適齡/適性的活動等二項。
5. 性平教育:包括性別辨識、自我保護與尊重、性別互動等三項。
6. 膳食處理:包括簡易烹飪及烹飪後清潔等二項。
7. 技藝陶冶:包括基本閱讀、使用金錢、看時間、測量、作業活動習慣與態度等五項。
8. 社會參與:包括一般的社會適應行為、購物能力、運用社區設施的能力、交通能力等四項。
9. 輔具應用:包括輔具使用一項,因應服務對象個別使用輔具,由評估人員自行依輔具類別及使用情形填寫評估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