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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有影:發掘無形文化資產╳傳承珍貴在地記憶

無形.有影:發掘無形文化資產╳傳承珍貴在地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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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第一本無形文化資產介紹&普查完整教學手冊
★9位無形文化資產重量級作者引領你發掘臺灣無形文化價值!

  「有影Ū-iánn」[形]:真實不虛的。
  透過映照、側寫和折射,發掘無形的文化內涵和狀態。
  無形亦是有影,有影便是存在。

  ●無形的文化資產,有影的文化記憶!

  有影,取其詩意的說法是,非直接看見其型態的存在,而是透過映照、側寫和折射,意識發掘無形文化內涵和狀態。

  這些無形的文化記憶/技藝、在地生活內容,其實都是「有影Ū-iánn」的存在,在台灣的每一處角落,有多元繽紛的發展,實應透過普查研究,來紀錄、保護、傳承這些具有珍貴價值的在地文化。

  ●踏查在地,描出無形文化輪廓

  相對於有形的文化資產,無形文化資產更深植於傳統社群、社會情境及常民生活之中,也常因時空、社群、環境的變動,而改變其傳承延續及表現形式。

  近年來,社會結構、生活型態及價值觀的急速轉變,對本土文化的保存與傳承提出了新的考驗,往昔文化表現與實踐的保存、傳承與延續也面臨到了困難。

  政府如何從法規政策及行政程序方面保護無形文化資產?文化資產又該如何認定?

  首要工作即是——普查。詳細地說,就是廣泛普及並兼具系統性的調查採集和理解。

  ●洞悉文化資產意涵,凝聚在地情感與價值

  要能適時保護如「現在的過去」(the present past)的無形文化資產,唯有先透過廣泛普及並兼具系統性的調查採集,來掌握文化全貌,才可能從中擇取、保留文化資產價值,以及值得透過相關法令來進行保存維護的對象。

  透過長時間且廣泛的探查和理解,將多重記憶層裡的地方情感與集體認同變得清晰。普查後經由「登錄認定」程序來保存及後續維護,凝聚在地情感、傳承文化生活面貌。

本書特色

  ★開頭3篇好讀易懂懶人包,無痛認識無形文化資產!
  ★文末附有國家重要無形文化資產名錄。
  ★獨家收錄文資評估過程、獅陣珍貴普查實際案例。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林茂賢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系副教授

林承緯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文化資源學院教授兼院長

徐亞湘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戲劇學系教授兼主任

黃文博

  資深民俗文化研究學者、國家重要民俗審議委員

黃季平

  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副教授兼原住民族研究中心主任

黃世輝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設計學研究所教授兼圖書館館長

趙守彥

  資深文化資產攝影專家

謝國興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專任研究員

鄭明承

  民俗文化研究者
 

目錄

序言 開啟無形文化資產世界的撇步 / 林茂賢

[Q&A] 什麼是無形文化資產?與我們生活的連結?
[Q&A] 無形文化資產定義?有哪些種類?
[Q&A] 無形文化資產是怎樣產生的?我們可以怎樣協助?

壹、無形文化資產探尋之路——無形文化資產的概念及方法 / 林承緯

貳、無形文化資產調查專題研究

一、傳統表演藝術 / 徐亞湘
二、傳統工藝 / 黃世輝
三、民俗 / 謝國興
四、口述傳統、傳統知識與實踐 / 黃季平
五、無形文化資產的價值評估及行政措施 / 黃文博

參、無形文化資產的普查機制及操作方法 / 鄭明承
一、準備篇
二、調查篇
三、建檔篇
 
肆、無形文化資產專業攝影概論及方法 / 趙守彥

伍、普查實戰演練篇 / 鄭明承
一、無形文化資產普查規劃示例——獅陣
二、無形文化資產普查案例——獅陣

附錄 國家重要無形文化資產名錄

參考文獻


 
 

序言

開啟無形文化資產世界的撇步
林茂賢/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系副教授


  無形文化資產的定義與種類

  依據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簡稱「教科文組織」) 2003年公布的《無形文化遺產保護公約》(The 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無形文化資產之定義為:「指被各群體、團體或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形式、知識、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等常規和總體呈現。」

  舉凡各種口頭傳說和表述、表演藝術、風俗習慣、神話、禮儀、儀式和節慶、建築技術、傳統手工藝或其他藝術技能,以及自然界和宇宙的相關知識與實踐等,皆包括在「無形文化遺產(資產)」範疇。 

  臺灣將文化資產分為「有形文化資產」與「無形文化資產」兩大類型。有形文化資產是指具有形體和固定空間的「物質性」文化遺產;「無形文化資產」則指「非物質性」的文化資產,包括「傳統表演藝術」、「 傳統工藝」、「 口述傳統」、「 傳統知識與實踐」。

  新版《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條所稱之文化資產,是「具有歷史、藝術、科學等文化價值,並經指定或登錄之下列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產」。其中「傳統表演藝術」,指「流傳於各族群與地方之傳統表演藝能」;「民俗」, 指「與國民生活有關且有特殊文化意義之風俗、儀式、祭典及節慶」。《 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9條亦說明:「 傳統表演藝術:包括以人聲、肢體、樂器、戲偶等為主要媒介,具有藝術價值之傳統文化表現形式。」; 第12條說明:「 民俗:包括各族群或地方自發而共同參與,有助形塑社會關係與認同之各類社會實踐,以及與生命禮俗、歲時、信仰等有關之儀式、祭典及節慶」 。

  其次,「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亦歸為無形文化資產類,而所謂「文化資產保存技術」, 是指「進行文化資產保存及修復工作不可或缺,且必須加以保護需要之傳統技術」;「保存者」, 則是指「保存技術之擁有、精通且能正確體現者」。保存技術保存者不能獨立存在,而必須因應有形或無形文化資產而存在,其主要關鍵在「技術性」而非「藝術性」。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

  臺灣「無形文化資產」的意義與概念,等同於聯合國所稱「非物質文化遺產」,或日本、韓國的「無形文化財」,是人類文化遺產中重要組成部分,因為它體現了特定民族、群體或地域的歷史、文化傳統和美學的獨特性。

  在日本,無形文化財保護制度可說是世界先驅。它開啟了全世界最早的無形文化資產保護政策。「指定認定制度」是日本文化財保護重要制度之一[註解1],亦是日本無形文化財得以保存、發展至今之關鍵。日本與臺灣的制度雖因應國情的不同,各有法制,但向他人借鏡,除了可以提供我國針對無形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更多的刺激與想像,也能更健全臺灣無形文化資產的環境與規範。

  文化政策的永續經營

  社會在改變,臺灣的文化政策推廣也必須因時、因地、因人而制宜。我們必須思考從人員培訓到推廣等結構性問題,其中也需有跨局處或跨單位的業務協力。文化資產相關公部門應積極參與,表現政府對該活動之重視,地方政府須對地方的文化資產進行保存、維護、教育推廣工作,才不致使這些另由先民智慧、生活所淬煉形成的文化遺產,在現代社會中消失。

  在人、時、地、物的推移下,文化展現差異性、地方性及變異性的特質與多元面向,因此各類無形文化資產項目所需之保存與傳承計畫的理念、準則、操作方針與整體配套措施、推行,皆需符合各地方、各類無形文化資產需求之保存維護機制,讓文化資產在人與時空、歷史脈絡的轉動下持續保存與活用,激發出更多文化資產傳承、期望活化文化資產的可能性與意義,達到文化資產的永續經營。

  [註解1]:日本文化財的「指定認定制度」,全名為「無形文化財的『指定』與保持者『認定』制度」。在日本文化財制度中,主管機關對經「指定」的文化財可施行相關的管理、保護、調查等措施,並經由「認定」賦予其「保持者」或「保護團體」的身份,將「人」引入制度中,成為無形文化財傳承的載體。(黃貞燕(2016)。日韓無形文化遺產國家制度的成立一體系與機制之知識與社會因素。《文資學報》,10,67-9)
 

詳細資料

  • ISBN:9786267275443
  • 叢書系列:文化觀察
  • 規格:平裝 / 160頁 / 17 x 23 x 1 cm / 普通級 / 全彩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內容連載

壹、無形文化資產探尋之路——無形文化資產的概念及方法
林承緯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文化資源學院教授兼院長
 
定義「無形的」文化資產
 
什麼是無形文化資產?若先從「無形」的意涵理解之,並查閱《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可見「不著痕跡」與「抽象而不具形體」等詞意說明。而就現行《文化資產保存法實施細則》第8條所定義的「無形文化資產」, 則是:「指各族群、社群或地方上世代相傳,與歷史、環境與社會生活密切相關之知識、技術與其文化表現形式,以及其實踐上必要之物件、工具與文化空間。」
 
而無形文化資產可進一步分成「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口述傳統、民俗、傳統知識與實踐」五大類項。
 
無形文化資產五大類項各自呈現的「文化內涵」及「表現形態」不同,譬如「傳統表演藝術」著重的藝術價價值及審美觀的反映,就與「口述傳統」所講求的表現形式仍維持一定的傳統及完整性相異。同樣地,「民俗」所強調的民間認同及自主自發參與,則反映族群或地方社會生活特色的文化特徵;而在「傳統知識與實踐」,就眼於族群或地方及環境互動下構成的生活特色,並也強調傳統知識內容需具備一定的系統性及完整度。如此共同具備無形特徵的文化資產各類型,在《文化資產保存法》條文之中,分別採以以下個別的內涵詮釋:
 
一、傳統表演藝術:流傳於各族群與地方之傳統表演藝能;
 
二、傳統工藝:流傳於各族群與地方以手工製作為主之傳統技藝;
 
三、口述傳統:透過口語、吟唱傳承,世代相傳之文化表現形式;
 
四、民俗:與國民生活有關之傳統並有特殊文化意義之風俗、儀式、祭典及節慶;
 
五、傳統知識與實踐:各族群或社群,為因應自然環境而生存、適應與管理,長年累積、發展出之知識、技術及相關實踐。
 
相較於一般人們熟悉的「有形文化資產」具有明確的物質性、感知性的文化型態(如:古蹟、歷史建築、聚落群、文化景觀、古物等等),「無形文化資產」則是非物質性且非感知性的,常以記憶、藝能、知識、觀念等行為實踐和文化形態加以表現。相對於有形的文化資產,無形文化資產更深植於傳統社群、社會情境及常民生活之中,也常因時空、社群、環境的變動而改變其傳承延續的表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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