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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導論:你必須學習的12堂課(二版)

美國法導論:你必須學習的12堂課(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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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所面向的讀者族群有兩類:第一類族群是欲學習美國法知識的法律執業者,閱讀本書的目的是為了提升自己的法學英語的能力,包括對英文的法學類單字及Case Brief、Legal Memorandum等「英語寫作」格式的學習;第二類族群則是在校的大學生們及面對國考的考生們,為學習大學開設「英美法導論」及相關英美法課程,畢業後又因為備考面臨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一試綜合法學(二)「法學英語」15題、30分的選擇題考驗,學生、考生們為了課業及考試而閱讀此書。因此,本書將針對這兩類族群,並結合筆者6年「英美法導論」的教學經驗,言簡意賅的為法律執業工作者、在校學生們、備考的考生們提供必須的知識儲備基礎。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韓其珍
 
  .現職
  銘傳大學金融科技學院助理教授
  東吳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學歷
  日本早稻田大學訪問學者
  中國北京大學法學博士
  美國福坦莫大學(Fordham University)法學碩士
 
  .授課學科
  英美法導論
  刑法總則
  刑法分則
  金融科技與企業倫理
  金融概論與職業道德
  AI基礎理論與應用
 

目錄

推薦序/陳玲玉
再版序


第1堂課 導讀:寫在最前面筆者與讀者的對話
壹、Florida v. J.L., 529 U.S. 266, 120 S. Ct. 1375, 146 L.Ed.2d 254 (2000)/14
貳、Alabama v. White, 496 U.S. 325, 110 S. Ct. 2412, 110 L.Ed.2d 301 (1990) /41

第2堂課 美國法導論到底在教什麼?
壹、英美法導論與法學英語/75
第一大類型考題/79
第二大類型考題/85
備考建議/87
貳、法學英語必背單字/92
.總統府及五院的英文單字/92
.各部會的英文單字/92
.司法系統單字/93
.各部門法及各部門法中相關概念之英文單字/94
.與訴訟相關之英文單字/103
參、美國法學院的課程:LL.M. vs. J.D./105
一、LL.M. vs. J.D. vs. S.J.D.介紹/105
二、申請準備階段/105
三、留學前的準備工作/111
四、LL.M.學生的必修課清單/113

第3堂課 美國憲法(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壹、從歷史的角度一覽美國憲法/118
貳、美國憲法的特點/122
一、堅韌性/122
二、優美的序言及七條憲法條文/125
參、憲法修正案/129

第4堂課 美國憲政聯邦共和制(Constitutional Federal Republic)
壹、聯邦制(Federalism):聯邦政府權力的限制
(The Limits on the Powers of the Federal Government)/131
貳、立法權(國會):參議院(United States Senate)與
眾議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133
一、兩院制(Bicameral)/133
二、參議院(United States Senate)/136
三、眾議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139
參、行 政/140
一、美國總統/140
二、美國總統的權力及義務/141
三、總統選舉/142
四、美國副總統/143
肆、司 法/144

第5堂課 美國司法制度與體系(The United States Judicial Systems)
壹、雙重法院體系(Dual/Parallel Court Structure)/148
貳、聯邦法院系統(The Federal Court System)/150
一、聯邦法院的結構/154
二、法官之任命程序/158
三、審理案件類型/160
四、審判庭的組成及管轄權/161
參、州法院系統(State Court System)/164
一、自治系統/164
二、州法院系統的結構/165
三、法官之選拔方式/166
肆、司法審查(The Judicial Review)/168
伍、選擇法院:管轄權的相關問題/169
一、訴訟標的管轄權/事物管轄權(Subject Matter Jurisdiction)/170
二、對人管轄權(Personal Jurisdiction)/171
三、長臂管轄權(State Long-arm Statute/Jurisdiction)/172
四、正當程序(Due Process)/173
五、審判地(Venue)/175

第6堂課 法律淵源(Sources of Law)與法定權威(Authority of Law)
壹、概 述/177
貳、美國法定權威(U.S. Authority of Law)/179
一、主要法律淵源(Primary Sources of Law)和次要法律淵源(Secondary Sources of Law)/179
二、各種法律淵源的約束力/183
三、制定法(Statutory Law)、行政法規(Regulations)與判例法(Case Law)/184
參、法律淵源的等級/層級/185

第7堂課 美國法的藝術:先例與遵循先例
壹、先例(Precedent)與遵循先例(Rules of Stare Decisis)/187
貳、美國普通法體系中先例和遵循先例原則的運用/192

第8堂課 美國法的靈魂:判例法(Case Law)!
壹、判例法是什麼?/193
貳、判例法的基礎知識/195
一、案例彙編(Case Reporters)/196
二、聯邦案例彙編(Federal Reporters)、區域案例彙編(Regional Reporters)及
州案例彙編(State Reporters)/203
三、判例引用(Case Citations)/211
參、閱讀並瞭解司法意見(Reading and understanding the judicial opinion(s))/219
一、當事人(Parties)& 判決名稱(Case Name)/220
二、法院(Court)/220
三、日期(Date)/220
四、事實(Fact)/220
五、法律爭點(Issue)/221
六、判決要旨(Holding(s))/223
七、判決理由(Rationale/Reading(s))/223
八、法/規則(Rule)/224
九、協同意見書或不同意見書(Concurring opinion or Dissenting opinions)/226
十、其他重要部分/227

第9堂課 看懂一個判決!(Reading and Understanding a Case!)
壹、概 述/229
貳、判決(Case)結構/231
一、判決名稱(Case Name)/231
二、大綱(Syllabus)及提要(Headnotes)/232
三、法律爭點(Issue):當前判決究竟存在幾個法律爭點?/234
四、判決內容格式:“I”、“II”、“III”……/241

第10堂課 判決摘要:如何寫一份判決摘要(Case Brief)?
壹、判決摘要(Case Brief)是什麼?/245
貳、給你一個判決摘要(Case Brief)的範本/249

第11堂課 法律備忘錄(Legal Memorandum)
壹、法律備忘錄(Legal Memorandum)是什麼?/265
貳、法律備忘錄(Legal Memorandum)怎麼寫?/268
參、給你一個法律備忘錄(Legal Memorandum)的範本/275
肆、綜合司法意見(Synthesize Judicial Opinions)/280
一、概 念/280
二、舉 例/282
伍、IRAC/CRAC/CREAC/284

第12堂課 陪審團制度(The Jury)
壹、憲法賦予陪審團正當性/290
貳、優點與缺點/292
一、優 點/292
二、缺 點/294
參、陪審員選擇過程(Juror Selection Process)/297
肆、陪審團的職責/298
 

推薦序
 
  雖然我不是主修並從事英美法實務工作者,但在大學時就對之深感興趣。今日詳閱其珍所撰《美國法導論──你必須學習的12堂課》倍覺饒富知性與趣味,也不禁勾起許多回憶。
 
  大二在台大法學院法學組必修呂光老師的「英美法導論」,當時感到實在辛苦。面對全英文的授課及閱讀資料,確實需要花很多時間查字典、背單字,並試圖去理解完全陌生的法學領域。對我而言雖不算困難,但誠如其珍所言,很多學生卻感到壓力巨大,「難感受到學習英美法的快樂」。
 
  其珍真是個務實的老師,她擷取多年教學的經驗,融會貫通之餘,有步驟、有條理地教導學生怎麼學習英美法及明瞭其用途。從介紹美國憲法、瞭解其聯邦共和制及司法制度與體系作為基礎,再探索美國法的藝術及靈魂以充實法學內涵,進而帶學生走入法律實務的判決、備忘錄及陪審制度以建立實務入門。起承轉合之間井然有序、深入淺出,當可因此而讓讀者不覺呆板、枯燥而樂在其中。此本書特點者一。
 
  作為一個學者,其珍不避嫌,敢於以「功利」的角度出發,教導學生如何在學習英美法之際,同時增加應對司法官/律師特考的準備,無形中減低了單純英美法課程的孤立。其珍之用心良苦,體現了知行合一、學以致用之極致,此本書之特點二。
 
  其珍的令祖父韓忠謨院長是我台大法學院的恩師。他在1975年主持完成《中華民國裁判類編》,用以反映現行法律接觸社會生活、發生規範作用之實況,我有幸擔任助理,倍感榮幸!《美國法導論──你必須學習的12堂課》之問世,乃其珍梳理勤於治學、講學之學驗結晶,發揚光大學術入世的精神,而成此一法學教育與實務兼具的教材,正是本書特點之三。
 
  韓忠謨院長本身致力於法學及刑法原理的鑽研,終身努力不懈於百年樹人的教育工作,任教於台大數十年。著作有《刑法原理》、《刑法總論》、《法學緒論》等書,均為習法者奉為必讀範本。難能可貴的是,其珍克紹箕裘,除專注刑法學、刑事政策與犯罪學之研究,更在英美法的領域,尤其美國刑法及刑事訴訟法均學有專精,作育英才之志始終不懈,論語所謂「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正此之謂也。
 
  韓院長曾於1972年6月,以毛筆親書「學然後知不足,教然後知困;知不足然後能自反,知困然後能自強」,登載於《台大法言》勉勵畢業學子。我認為其珍在從事學術、教學工作以及「韓忠謨教授法學基金會」的公益活動表現上,就是這句名言的最佳實踐。
 
  欣見本書之問世,難得理論與實務兼具,言簡意賅卻涉獵周全,深信當可嘉惠讀者並利教學於不言之中。乃樂為之序。
 
推薦人
陳玲玉律師
於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
2024.9.25
 
再版序
 
  此版「美國法導論——你必須學習的12堂課」增補的內容不少,主要增補三部分:第一,此版在第二堂課中,新增筆者隨課堂教學內容單獨補充之「法學英語必背單字」。這些單字都是在國考「法學英語」中曾反覆出現過的單字,讀者在準備國考時若將此部分的單字熟讀,一定對考試非常有益處。第二,筆者從第七堂課開始至第十一堂課,針對美國的「法律寫作(Legal Writing)」的內容,增補得更深入及詳細,希望有助於讀者們可以更不費力的理解閱讀判決的方法,以及熟悉法律寫作的格式及組成要素。第三,在第一堂課中新增筆者囑咐讀者必讀的兩個判決的翻譯,以及判決中的相關法律概念解釋,以期在降低讀者閱讀負擔的同時,也幫助讀者自查自己的翻譯能力。
 
  在前版上市之後,已經修畢筆者課程的學生們不時褒獎筆者前版書中寫的好的部分,但也不斷提出:「老師您上課時Legal Writing教的比書中仔細好多,都有詳細介紹IRAC、CRAC、CREAC的內容,還有寫作方式及要點整理,帶我們尋找判決當中的IRAC、CRAC、CREAC,一句、一句帶著我們翻譯。每堂課還會整理必考單字給我們啊!老師,武功祕笈寫出來啦!」在他們的聲聲催促中,筆者遂將自己上課時的PPT Slides及課堂增補筆記的內容,適當的加入到此版當中,希望能帶給讀者們更事半功倍的閱讀學習體驗。
 
  在此,按照慣例,筆者再與讀者們分享另一則與學生的趣事。
 
  某一天下課,筆者教授的班級中一位英文程度非常好、非常漂亮的女學生跑來找筆者,然後趴在第一排的課桌上哀嚎,她還沒開口筆者就先說道:「這位小淑女,妳可不可以不要喝醉來上課!」
 
  她說:「老師,我不是喝醉,我是emo,我是為情所困!!老師,妳幫我看怎麼回他信息啦!他很帥,他是美國的博士,今年40多歲,咦,老師他應該和妳差不多歲耶,真的很帥,剛從美國回來,他真的很帥,現在在blablabla..(然後邊把手機丟給我)」
 
  我說:「妳很過分,我明明是還有很一陣子才40歲。不過妳們之間年紀差這麼多,妳怎麼認識他的呢?你們有共同生活圈嘛?」
 
  她說:「就CMB(她告訴我說這是一款交友軟體)上認識的啊,唉呦~~(繼續非常emo狀)」
 
  (我認真地看完了他們的對話後)我說:「今天直接去找他了,不要再聊來聊去、回來回去了!如果今天見不到他就找下一個,不要浪費時間了。不過我研判妳應該能找到他吧。另外,帥說一次就好了,這樣才有格調。」
 
  她說:「老師,真的嗎?如果他不理我怎麼辦!如果他不見我怎麼辦啦!」
 
  我說:「真的啦!這樣做就對了!」
 
  到了下週,她上完我的課後她跟我說:「老師!我們更進一步了耶,有固定在約會了,妳好了解他哦,妳怎麼這麼清楚他的個性,還是我把他讓給妳好了!」
 
  我說:「請、妳、清、醒、一、點...」
 
  筆者感謝學生們走進筆者的生命之中,面對學生們也願意邀請筆者進入他們的生活之中,願意與筆者分享他們的生活點滴,筆者備感珍惜。一路走來,每當筆者面對低潮時,每次筆者想放棄奮鬥時,只要站上講台看到他們坐在台下認真聽課的臉龐,就給了筆者無限大的動力繼續勇往直前。
 
  筆者感謝筆者的學生們——2023年秋季班的學生們: 王芃同學、張家瑄同學、楊觀慧同學、許愷芸同學,以及所有擔任刑事思潮之奔騰系列研討會的筆者的學生小幫手們!妳們是我的學生,更是我的朋友,亦師亦友,不過如是。
 
  筆者謹以此書紀念我們的師生情誼,不過你們的老師有點愛撒嬌,還請親愛的學生們繼續多多鞭策筆者哦!
 
  以文會友,以寫抒志,是幸福的。
 
謹記於內心感受到濃情蜜意的2025年春季
韓其珍
2025年3月
 
 
  筆者在2019年夏季從美國Fordham University回到台灣,同年9月,有幸在東吳大學教授「英美法導論」至今,當初在準備英美法導論之時,筆者基本上將美國法學院開設給留學生的三門必修課程:「美國法導論」(Introduction to American Law)、美國所有法學院學生都必修(並被折磨得半死)的「法律寫作及研究」(Legal Writing and Research),以及「美國法律職業導論」(Introduction to the U.S. Legal Profession)的所有內容,全部照搬回台灣的教學之中。在教導英美法導論的部分時,要求學生閱讀大量的cases,在法律寫作及法律研究的教學中,筆者詳細的將判決摘要(Case Brief)、法律備忘錄(Legal Memorandum)、客戶信件(Client Letter)的寫作方式都逐一教導,在法律備忘錄(Legal Memorandum)寫作中「討論」(DISCUSSION)部分,仔細教導美國法律人慣用的“IRAC”、“CRAC”寫作方式,詳細介紹The BLUEBOOK的使用方法,並要求學生實際書寫,之後筆者在帶著學生們一起訂正。因為筆者期待筆者的學生在經過這一年的學習後,他們都能掌握閱讀美國判決的技巧,順利且迅速的找對當前判決中的判決名稱(Case Name)、判決法院(聯邦系統或是州系統)(Court)、事實(Fact)、法律爭點(Issue)、理由(Reasoning)等,以及最重要的──準確掌握每個判決的規則(Rule)。
 
  筆者的課程雖然自覺準備扎實,甚至覺得自己的教學內容遠超過學生所付的學費。但筆者卻發現,學生面對全英文的閱讀資料和很多的cases時,他們是相當有牴觸心理的。也因為全英語的閱讀資料,使學生閱讀緩慢,壓力巨大,筆者發現他們很難感受到學習英美法的快樂!這真的是非常可惜,因為英美法有其自身的獨特優點,學習英美法可以給予我們歐陸法系國家的法律人們,另一種法律專業的思維方式。後來在與學生聊天時,學生說他們希望筆者可以寫出中文的閱讀材料,因此筆者萌生了撰寫此書的想法。本書從平時的教學中擷取經驗,期待這本書能深入淺出的介紹美國法,可惜時至今日才完成,但也總算完成了筆者與學生們的約定。筆者在此分享自己第一年開設英美法導讀課程時,一位學生與筆者的趣事。那時筆者的正職是中央研究院的博士後研究學者,因此筆者將課程開設在週一早上的一、二節(對,就是俗稱可怕的早八),以便上完課之後再去中研院。當時的班上有一位學生,時常換頭髮的顏色,不是換成白色就是藍色,上課時他也不是遲到就是趴著睡覺,有一次下課,筆者問他:「我的課程是很無聊嗎?還是你很反感老師?」他酷酷地回答我說他只是因為打工很累。我說:「我覺得那是因為你花太多錢在頭髮上了,所以才要打工賺錢,但打工時間太長就會影響學習,以後不要一直換髮色,不要浪費錢,我們一起加油,好嗎?」這位學生很小聲地回答道:「好。」然後在他轉身回座位之際又說道:「老師這麼常換包包,還這麼愛打扮,應該也浪費不少錢吧!」聽到他這樣說,筆者就開始用帆布包了!筆者曾和這位學生約定過,當《美國法導論──你必須學習的12堂課》此書問世時,一定把我們的這段對話寫在序言中。現在,老師將這段對話書寫於此,總算是完成了與你們的約定。
 
  筆者還要特別感謝每次擔任「刑事思潮之奔騰系列」研討會的筆者的學生小幫手們!如果不是你們,老師絕對沒有這麼大的動力,把這本書寫出來!
 
  謹以此書見證筆者的學生們與筆者的師生情誼。
 
韓其珍謹誌
202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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