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法制度是我國民商法的重要部分,在市場交易活動尤其是金融交易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故歷來成為理論、制度立法及適用研究的重要領域。在中國民法典的制定中,擔保物權法在物權編中佔據重要地位。而國內此前引進的日本擔保物權法相關的書籍均已比較陳舊。因此,有必要引進更新的書籍和學術理論以供中國的讀者研究。
本書是東京大學道垣內弘人教授所著。道垣內弘人教授是日本擔保物權法的領軍人物,在擔保、執行法制修改過程中擔任了法制審議會擔保執行法制部會的幹事和法制審議會動產債權擔保法制部會的幹事。本書主要內容為作者此前發表的論文合集,共計36篇。
一方面論文經過嚴格篩選,將一些因法律或判例變動而不再具有參考價值的論文剔除,僅保留具有價值的論文,另一方面作者也對論文進行了體系性和邏輯性的編排,使之具有專題講義的特徵。本書涉及的主要內容為擔保法總論及典型擔保法。一方面,立足於實務動態,在公正的範圍內滿足實務的需求,同時又嚴密地構成體系並理論化。本書以問題解決為導向,明快地闡明了擔保物權法制度及條文的趣旨,以精密的理論賦予擔保物權實務以安定性基礎。另一方面,由於本書具有專題講義的特徵,與作者所著《擔保物權法(第四版)》結合閱讀,能夠對擔保物權法的重要論點進行更加深入的掌握。
[日]道垣內弘人,1959年出生於日本岡山縣,1982年畢業於東京大學法學部,現為東京大學教授。主要著作有:《擔保物權法》(三省堂,1990年),《信托法理與私法體系》(有斐閣,1996年),《買主破產中的動產賣主的保護》(有斐閣,1997年),《民法研究手冊》(共著,有斐閣,2000年),《金融交易與民法法理》(共編著,有斐閣,2000年)。
王融擎,天同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北京大學法學碩士,東京大學特別研究生。譯著有《日本民法:條文與判例》,曾在《私法》《人民法院案例選》《北航法律評論》《證券市場導報》等刊物上發表過多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