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構成理論體系傳統定位於實體評價機制之中,如何將其實體評價的功能向程序側面拓展,不僅是刑事一體化發展的重要方向,也是實現刑事法治統一性的具體展開。本書以“階層犯罪論體系的訴訟品格”這一命題為視角,循着刑事一體化的研究思路,以關係的發現為理論研究起點,以實踐的價值為理論研究落腳點,運用歷史發現、比較分析和規範推演等研究方法,梳理了階層犯罪論體系的本體意義、階層犯罪論體系對訴訟程序的關照性,以及階層犯罪論體系之於訴訟模式、訴訟進程、證據證明和刑事辯護的重要指引價值。
鄧超,河南安陽人,北京大學刑法學博士,深圳市司法局助理研究員。曾參與多項國家社科基金課題項目研究,並深度參與《最新刑事訴訟法釋評》《遏制監所暴力與監所體制改革》《勞教制度廢除后之國家製裁體系重構》《現代醫療技術中的生命倫理及法律問題研究》等專著或教材編寫工作,在專業刊物上發表《階層性犯罪構成視閾下的證明標準探析》《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內在邏輯和深圳實踐》等10余篇學術論文,其中《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刑法介入路徑探析——以P2P網絡借貸行為的規製為切入點》被人大複印報刊資料全文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