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洗錢、賄賂、腐敗主要與世界上貧窮國家聯繫在一起的,尤其是發展中國家。1981年,《明鏡週刊》次報導了聯邦德國都波恩的政治家涉嫌貪腐,並把德國和政治體制腐敗、不能與時俱進、工作效率低下的弱國聯繫了起來。在“透明國際”2018年的全球清廉指數排名中,德國也僅排在1位。那麼,德國是一個腐敗的國家嗎?它究竟有多腐敗?
從1949年波恩成為聯邦德國都的“內幕”,到2012年德國總統武爾夫涉嫌濫用職權而辭職,作者分析了自1949年以來德國重要的腐敗案件,探究了德國腐敗產生的深層社會根源和現實因素。例如,德國社會如何從多方協商的模式,漸漸轉變成新自由主義主導的模式,在這個過程中,由於多方協商的機制瓦解,社會監督主要依靠媒體,而媒體對政治家透明度的渴望導致對腐敗的討論日益激進。
在瞭解德國關於腐敗的辯論之外,我們也可以一窺德國統一之後社會轉型的特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