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強調除弊;經濟旨在興利
透過這場法律與經濟的對話,把效率的概念引進法學,
除有助於思辨論述,也將使正義的概念更有操作性
相對於法學,經濟學是一門年輕的學科,因性質使然,已對傳統法學帶來巨大衝擊。經濟分析為法學的工具箱裡添增了新的工具,也逐漸改變法學的根本性質。
知名經濟學者熊秉元致力於架構經濟學與法律學的橋樑,對於法律經濟學在兩岸三地生根和發展,作出了卓越的貢獻。
法律經濟學或法律經濟分析,於六○年代興起於美國,成為當代顯學。熊秉元教授扼要說明法律經濟學的旨趣,回顧其發展歷史,並且引用不少英美法上的著名案例,說明如何以經濟上的效率來處理法律上正義的內涵,深具啟示性。
熊秉元教授試著於以平實、精確、有趣、深入淺出的文字,闡釋經濟行為、成本、物權、債權等概念的關係,建構一套嚴謹的經濟分析架構,用於討論正義、權利義務、債權物權等法律問題。這些問題的提出和處理方式,顯示經濟學上的效率和司法學上的正義確有密切的關聯,及互相啟發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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