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戰爭、憲法與人類文明的進步
陳國棟(中研院史語所研究員)
琳達‧柯利(Linda Colley)新著的《槍炮、船艦與筆墨》這本書講三個事情:戰爭、憲法與現代世界的形成。她觀察到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憲法已經成為現代國家的註冊商標:一個國家一定要有一部憲法,那個國家才算步入到現代。讀者看一下當代國家,不管是採用民主制度還是獨裁集權,絕大多數都會有憲法,便知她的觀察不假。
這也澄清了憲法的產生必然與民主政體相關的想法。本書開卷就先講康有為的故事。康有為在一九○八年造訪了鄂圖曼土耳其帝國的首都伊斯坦堡,親眼看到青年土耳其黨成功帶領人民迫使帝國統治者蘇丹恢復實行先前已在一八七六年制定的憲法。康有為日後寫下叛軍領袖的言語:「萬國皆行立憲!」康有為是眾所皆知的保皇黨,但他認同立憲的必要性。就連慈禧太后掌權的大清朝廷也無法違背這樣的趨勢,而在一九○五年就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展開「預備立憲」的歷程。
我們現在常說「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因為它規範國家的性質、治理的方式及政府和人民各自的權利義務。憲法所規定的政府組成方式雖然不拘是民主共和還是君主統治,但是憲法存在的本身也意味著政府(政權)的存續係根基於人民的首肯,也就是政府的作為應該獲得人民的同意。當然,掌權者不免會百般操弄,或在一時剝奪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可是有憲法還是比沒有好。琳達‧柯利在終卷之前,盱衡時局,最後也重述了美國開國元勳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的名句:「成文憲法雖然可能在一時的激情或迷惑之下遭到違反,但這樣的文本畢竟可讓保持警覺者用來再度號召及重新集結眾人」,讓人民拿回屬於自己的權利。
這個「一定要立憲」的趨勢大約從十八世紀中葉開始。琳達‧柯利檢視了許多具有代表性或關鍵性的個案,她分析了立憲者本人或者立憲推動者們的想法,還有大時代的背景。講到這些人,當中有多個讀者未必熟悉,一如發生在科西嘉、海地或者連聽都沒聽過的皮特凱恩島群島(the Pitcairn Islands)的故事。但是對英國人,或者英國歷史學家來說,不會太陌生。因為從十六、七世紀以來,英國人就已經加速到海外發展,而到了十八世紀,英國已徹底建立起一個「日不落」的帝國。隨著帝國的手腳不斷地向外延伸,英國人所掌握的世界情報也不斷地累積,並且都加入到人民茶餘飯後與學術殿堂的討論。透過琳達‧柯利有系統的整理、爬梳與分析,讀者也就掌握到這些難得的知識。
那麼,為什麼「萬國皆行立憲」會成為一個事實呢?那就是書名當中的「槍炮、船艦」這兩樣東西造成!槍炮當然是用來打仗,因為都使用到火藥,於是也有人將之歸類作「熱兵器」。隨著十八世紀中葉工業革命的發生,槍炮的演進日新月異,不在話下。至於船艦,他們的原本功能是作為交通工具。然而,隨著它們的快速改良與進步,船艦得以越造越大,其航行速度也越來越快,操作也越來越容易掌控,它們讓海洋阻絕交通的限制不斷被突破,地球的角落變得無遠弗屆。這本來也是好事一樁,但同時卻也將戰爭有規模地從陸地延伸向海洋。十八世紀以來的戰爭不但規模越來越大,被捲入的國家或者政權越來越多,而且是在陸上打,也在海上打,使得「混合戰爭」成為破敵致勝不可不採行的手段。捲入者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與物力才能撐得住場面。戰爭需要人民當兵,需要人民挪出他們高比率的所得去提供戰爭所需的龐大物資。
混合戰爭的形式與擴大的戰爭規模造成龐大的財政負擔與人力需求。錢與人兩者都取自人民。江戶時代末期(幕末),日本人稱強迫兵役為「血稅」。幫穀子去殼就是「稅」,也就是俗話所說的「剝一層皮」。「稅」就是一種剝奪,若沒有補償必然會遭致反對或者抗拒。政府如果要剝奪人民的人身或財產,一定要獲得人民的同意,並且提供相對的保護作為回饋。
十八世紀中葉前後,一些出身不同政治文化與社會階層的人士,嗅到了時代的氛圍,都去思考立憲這個課題,並且朝向相同的方向去尋求解決之道。他們更透過筆桿子,透過印刷、出版、流通,向社會大眾分享想法,爭取認同以促成共識。巧妙而平易近人的文筆、日漸增長的民眾識字率,以及印刷出版的發達,投射到被戰爭影響所衝擊到每個人的切身感受,也正解釋了有關憲法問題的種種活動蔚為風氣的來由。
至於憲法本身,一定要以文本的形式呈現;而其認可,一定要透過議會代議或者全民公決,從而取得正當性與合法性(legitimacy)。因為有正當性與合法性,因此在一定的範圍內人民納稅、服兵役都成為義務;政府的施為如欲超越那樣的範圍,就必須重新獲得人民的同意才能取得正當性與合法性。對政府而言,遵從憲法比較容易獲得人民的服從與配合;對人民而言,政府受到一定程度的規範,因此獲得基本的保障,避免陷入任由掌權者隨意宰割的下場。憲法是根本大法,因為一切的法律都不能與它的條文牴觸,而上至統治者、下至芸芸眾生都得遵從它的規定。
琳達‧柯利明明白白地指出:雖然有些人不免把憲法的產生與革命套在一起聯想,但是真正讓憲法這種制度成為普世現象的推動力量,就是海陸並舉的混合戰爭,就是涉及廣大地理範圍的戰爭!不管制度上是獨裁或者民主,不管是出自侵略野心或者自我防衛(以及為了避免戰爭而做的備戰準備),都有可能會給國家帶來戰爭,而這在在都推動使用憲法以規範政府與人民的權利與義務。
琳達‧柯利指出十八世紀中葉以後,交戰的國家海陸並舉、規模變大,如此形成的混合戰爭給國家與政權帶來威脅,終究催生了各國的憲法。我們一般想到戰爭,往往只想到破壞,想到傷亡,想到戰爭過後的滿目瘡痍。不過,在列國爭衡的情況下,力圖致勝的國家都會投入大量資源去從事武器的研發與制度的調整,其所產生的理論與技術在戰後也可能轉移到和平用途,進而改善人民的日常生活。二十世紀美國芝加哥大學的經濟史家約翰‧涅夫(John Ulric Nef, Jr.)就曾針對戰爭與文明的進步問題多所著墨。戰爭確實殘酷,發動戰爭去侵略他國絕對不好。然而面對惡霸欺凌,為了自我防衛,別無選擇之時,也還是要提起干戈以衛社稷。既然涉入戰爭,也就要竭力求勝。改良武器可能致勝,改進制度何嘗不是?立憲與行憲,讓統治者與人民通曉各自的權利義務,利害與共,團結奮鬥,也真的是一項極為重要的文明進步啊!
一個有趣的問題是:在本書討論的時間裡面,絕大多數出錢出力者都是男性。因此憲法大多賦予男性較多的權利――較完整的公民權。這種情形差不多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才有像樣的改變,因為那個時代以後女性才開始普遍有機會受教育、進入家庭以外的職場,最後也可以選擇從軍,抓起槍桿子捍衛國家。然而,身為一位優秀的女性學者,琳達‧柯利也隨時留意到在憲法產生與立憲制度發展的過程中,不時也有偉大的女性付出貢獻──不管是站在臺前的女性君主、思想家與行動者,還是隱身在背後的母親與妻子。
《槍炮、船艦與筆墨》這本書因此談了很多重要的軍國大事,也給出了點點滴滴的溫馨細節。此外,英國有很好的肖像畫(portraits)與諷刺畫(caricatures)等圖像傳統,對於時事與歷史都提供豐富的訊息,琳達‧柯利也善加利用。讀者仔細檢視選錄在本書中的附圖,必然有恰到好處的感想。原著在二○二一年才出版,我們這麼快就有機會讀到譯筆流暢的中文本,說真的,實在令人高興啊!
陳國棟
二○二三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