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日
  • 電子書
臨界,人工智慧時代的全球法變遷:科技與法律的融合與挑戰 (電子書)
主題活動 試閱
收藏試閱本 71
人收藏
適合手機 適合平板

臨界,人工智慧時代的全球法變遷:科技與法律的融合與挑戰 (電子書)

  • 定價:495特價:396
  • 特價再7折:277
  • 不可銷售區域:中國
載入中...

電子書閱讀軟體

支援瀏覽器說明

APP下載:

  • 分享
 

內容簡介

結合了法律、技術與社會科學的多方面視角
為讀者提供了對人工智慧與法律未來挑戰的全面認知

▶臨界思維與社會變革
本書開篇探討了臨界思維及其在社會和技術變革中的重要性。透過「畫餅」和「反觀」的方法論,引導讀者理解,進一步討論資產化、圈地到「圈人」的歷史過程。

▶法律與技術的關係演變
隨著技術的進步,法律與技術之間的關係不斷演變。本書深入探討了從老鼠審判到人工智慧的法律主體問題,揭示了法律人格和非人主體的挑戰,以及行動元與混血體的概念如何影響法律的設計。

▶人工智慧時代的法律功能危機
人工智慧的崛起帶來了法律功能的危機。法律的獨特功能面臨智慧機器社會的挑戰,機器學習和智慧合約的普及使法律功能產生蛻變。本書分析了在認知性與規範性之間的法律死亡危機,探討了智慧機器社會的法律功能蛻變及其效應。

▶全球訊息化秩序下的法律革命
全球訊息化秩序帶來了法律革命,包括法律客體、空間和時間的變革。本書深入探討了全球訊息化秩序的法律革命,揭示了「無差異的差異化」新秩序對傳統法律體系的挑戰,並探討了在這種新秩序下法律的變遷。

▶網際網路憲法政治的生成與挑戰
網際網路的興起改變了憲法政治的格局。本書分析了網際網路憲法政治與國家憲法政治的異同,探討了數位化、資本化和全球化對國家憲法秩序的挑戰,提出了網際網路憲法政治的四大命題和挑戰。

▶黑箱之法與法律透明度
隨著技術的發展,黑箱問題成為法律透明度的一大挑戰。本書從網路空間與馬的法律談起,探討了黑箱問題的解決機制,分析了信託關係與職業倫理在演算法社會中的重要性,並提出了應對黑箱難題的法律策略。

▶人臉辨識技術與隱私問題
人臉辨識技術的廣泛應用帶來了隱私危機。本書深入分析了隱私的社會功能、人際互動與組織辨識的政治效應,揭示了人臉辨識技術對社會的深遠影響,包括其可能引發的自閉症效應,強調了保護隱私的重要性。

▶自由主義技術倫理的嬗變
技術的快速發展對自由主義技術倫理提出了新的挑戰。本書探討了近代自由主義的技術倫理及其在新技術時代的危機,提出了自由主義技術倫理的再造,強調了在人工智慧時代保持倫理價值的必要性。

▶智慧財產權的全球化挑戰
智慧財產權的全球化帶來了新的法律挑戰。本書從歷史機器到網際網路革命,全球智慧財產權的美國化以及中國的策略抉擇,都被詳細分析,揭示了智慧財產權全球化背後的法律和經濟邏輯。

▶全球化進程中的法律秩序變革
全球化進程中,法律秩序也在不斷變革。本書探討了從GATT到WTO的法律演變過程,分析了法律霸權的演變和第三次工業革命中的虛擬產權與新型資本策略,揭示了法律在全球化背景下的變遷與挑戰。

▶附錄與參考文獻
書中還包括兩個附錄,分別討論人工智慧正規化的立法使命和技術的政治性,最後提供了詳盡的參考文獻和後記,供讀者進一步研究。
 

作者介紹

余盛峰(余成峰),清華大學法學博士,美國康乃爾大學訪問學者。現任大學法學副教授。研究領域包括法理學、比較法與數位法。
 

目錄

內容簡介
作者簡介
序 臨界中的思考:系、系統和體系
臨界中的思考:「畫餅」和反觀
原型「浙江村」:互為仲介
仲介的資產化
從圈地到「圈人」
導言
一、法律與技術的關係演變
二、人工智慧與區塊鏈之法
三、訊息資本主義與智慧財產權
四、技術風險與法律全球化
五、計演算法學與法律的死亡
六、法律正規化變遷與中國的自我革命
第一章 從老鼠審判到人工智慧之法
一、老鼠審判與法律人格
二、行動元與混血體
三、非人主體與智人中心論
四、人工智慧與法律主體
五、人工智慧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
第二章 法律的「死亡」:人工智慧時代的法律功能危機
一、法律的獨特功能:深度不學習與規範性期望
二、智慧機器社會的崛起:小法律、實驗法、區塊鏈和智慧合約
三、機器學習之後:法律功能的蛻變及其效應
四、法律死亡的危機:在認知性與規範性之間
第三章 全球訊息化秩序下的法律革命
一、引言
二、全球訊息化秩序的法律客體革命
三、全球訊息化秩序的法律空間革命
四、全球訊息化秩序的法律時間革命
五、「無差異的差異化」秩序
第四章 網際網路憲法政治的生成、演化與挑戰
一、作為當代世界秩序隱喻的網際網路
二、網際網路憲法政治與國家憲法政治的異同點
三、告別霍布斯時代的利維坦國家哲學
四、民族國家政治憲法的時代不適症
五、數位化、資本化與全球化對國家憲法秩序的挑戰
六、網際網路憲法政治的四大命題和挑戰
七、以司法治理為中心的網際網路憲法政治
第五章 從馬的法律到黑箱之法
一、網路空間與馬的法律
二、黑箱:從古代到近代
三、黑箱問題的解決機制
四、信託關係與職業倫理
五、演算法社會的黑箱難題
第六章 連線一切:人臉辨識的隱私危機
一、隱私的社會功能
二、人際互動與組織辨識
三、人臉辨識的政治化效應
四、人臉辨識社會的自閉症效應
第七章 法律與自由主義技術倫理的嬗變
一、近代自由主義的技術倫理
二、新技術時代的自由主義倫理危機
三、自由主義技術倫理的再造
第八章 智慧財產權全球化:現代轉向與法理反思
一、歷史機器:現代智慧財產權的誕生
二、從原子到位元:網際網路革命與當代智慧財產權
三、全球智慧財產權美國化:誰之正義性
四、智慧財產權全球化背景下中國的策略抉擇
第九章 從GATT到WTO:全球化與法律秩序變革
一、GATT和WTO:從「內嵌性自由主義」到「新自由主義」
二、法律霸權:從互惠模式到總交易模式
三、第三次工業革命:虛擬產權與新型資本策略
附錄一:人工智慧正規化與「三個世界」的立法使命
附錄二:人工智慧技術的政治性
參考文獻
後記
 

序 臨界中的思考:系、系統和體系
項飆
20世紀中期的某一天,芝加哥大學某經濟學教授跑到芝加哥大學法律系,告訴人們應該準備解散。有交易成本理論在手,經濟學家不僅可以在理論上解釋法律的緣起和功能,而且可以制定最有效的社會交往規範。法律無非是降低交易成本的一個工具而已,不具有自己獨立的思想體系。按今天的說法,法律只是一個低階演算法。
當然,這是一個學術傳說。但是傳說也是一種理論形態:它把現實和未來的可能走向以濃縮的方式展現出來。
餘盛峰的著作向我們展示了一個新的理論傳說的可能:電腦系的智慧系統通知法律系和經濟學系,兩個系將在某個時點自動解散。經濟和法律的基本問題,比如理性、選擇、外部性,都可以用人工智慧技術解決。經濟模型和法律規則都是編碼而已;要尋求編碼中的最優解,機器當然比人更優。幾位搞政治經濟學理論和法律理論的教授僥倖,以為自己的工作是對經濟和法律的變化進行意義解釋,不能被機器取代,串聯搞一個小教研室自保。殊不知,演算法的一個主要功能就在於,它可以直接預測結果,而不需要解釋。人們是否「理解」無關要旨,尋求意義的努力本身沒有意義。
盛峰的新書當然不是在構造一個傳說。這本書系統論證了人工智慧可能給法律帶來的革命性變化。其中有兩點論述對我尤其重要。
第一,由於機器學習的引入,外在的、穩定的法律體系將可能被「自我適應、自我疊代和自我完善」的互動調節機製取代。傳統法律用固定的文字來維持社會期望的穩定;機器學習「使用當前操作作為下一指令的基礎,並基於實際狀態而不是規範預期作為策略決斷的依據」。傳統法律簡化社會溝通的複雜性,以得出簡明、統一的規則,來指導紛繁複雜的實踐;而智慧機器的深度學習則依據特定的場景和實用的需要,從海量數據中生成專門的「小法律」,以實現自我回饋調控。這樣,法律不僅僅藉助國家暴力威懾讓人「不敢違法」,基於演算法對操作過程的控制,令人「不用違法」也「不能違法」。
第二,法律的重心可能不再是確定獲得和占有,也不是傳統民法的契約或侵權,新的重點可能是「流動的秩序」的問題,比如市場準入、投融資體系、服務行業規則、智慧財產權、產業標準與風險控制。其核心目標是提供通用的經貿法律框架,以保證各類要素的自由流動。
當我讀到這些充滿想像力的理論論述時,我像坐上了時間機器,回到了1990年代的北京「浙江村」。
「浙江村」是來自浙江溫州地區的農民在中國不同城市形成的聚居區,以中低檔服裝生產和銷售為主業。其中以北京豐臺區木樨園形成的「浙江村」規模最大。我在1992~1998年期間對該社群進行了6年的實地調查。在1995年之前,「浙江村」人口急速擴張、經濟高度活躍,但是基本上沒有經濟和法律糾紛(當然有日常生活中的口角和鬥毆)。人們在日常經營中,似乎不需要違約,也沒有機會違約,因為合作者之間的隨時互動把違約的可能動機和可能條件都在事先制約了。「浙江村」內的「無訟」,不能歸因於對傳統社會規範的「嵌入」、商人行事慣例的延續,或者非正式權威的存在。對「浙江村」人而言,服裝加工和銷售是全新的行業,完全超越了原有規範的涵蓋範圍;他們大部分是農民,沒有經商經驗;「浙江村」內部也沒有權威中心。其經濟交往秩序幾乎完全是個體之間的不斷頻繁協商的結果。
1990年代後期,「浙江村」這一格局發生了明顯變化。經濟貧富分化加劇,各類糾紛增多,甚至出現暴力化傾向。變化的原因之一,是原來以雙邊同意為基礎、自我調整的交易機制,被以大型市場為中心的交易秩序取代。這些大型市場類似於今天的「平台」。有型市場和網上平台都是一個交易場所;它們對大量交易進行即時撮合;它們不僅是仲介,而且把仲介過程高度集中化。平台經濟是人工智慧在經濟交易中最具體的展現;而人工智慧使得平台進行海量仲介、撮合的能力空前加大。令人遐想的是,今天的平台一方面呈現1990年代初的「浙江村」格局,即大量個體之間自由交易,同時,平台又把仲介過程空前的集中化。如果「浙江村」的經驗表明這二者不能相容,那麼平台靠什麼把這二者結合在一起?這又意味著什麼?
當我們回顧「浙江村」的經歷,過去、現在和未來緊緊擰在了一起。我們預想中的法律合約化(即外在的法律轉化為交易過程內部的具體合約),是「浙江村」的起始狀態;而我們現在看到的平台的興起,和「浙江村」發展史的轉折非常相似;而「浙江村」1995年前後的變化,可能在給我們預示更長遠的、人工智慧下的經濟和法律未來。
臨界中的思考:「畫餅」和反觀
作為法學學者的餘盛峰,顯然不是要論證機器可以取代法律專家。我作為一個人類學者,更加不敢去告訴電腦系、經濟系和法律系的研究者轉行到人類學。我們提出看似幻想的理論,其實是在探索一種思考方法,我把它稱為「在臨界中思考」。
臨界,是預期中的革命性變革發生的前一刻。臨界首先是一個預期。預期的具體內容很可能會被歷史推翻,但是我們不能認為臨界狀態是虛無縹緲的。相反,臨界感是21世紀初經濟社會中一個重要的客觀實在。「畫餅」,即關於未來的景象輸出,是在20世紀90年代興起的、以高科技為驅動力的所謂「新經濟」的一個重要特徵。梅棹忠夫的《論資訊產業》、托夫勒的《第三波》、奈斯位元的《大趨勢》和卡斯特的《訊息時代》三卷本等可看作是「畫餅」先驅。概念先行、實踐隨後,本來是19世紀以降社會革命的模式。而在「冷戰」之後,隨著社會和政治革命退出舞臺,「技術革命」不僅被認為是唯一可能的革命,而且被認為會比社會政治革命帶來更真實的變革。我們感覺到,經濟社會組織方式即將發生一系列根本變化;變化的具體方式難以預測,但是轉型的趨勢無可抵擋。我們必須做好準備去迎接它、適應它。這種臨界狀態具有強大的動員能力。政府和私營部門形成共識,投資未來,把「餅」做大。因此,「畫餅」也許不能「充飢」,但是很多企業卻因此吃成了超級巨人。我本人2000年代初的對印度訊息技術工人的「全球獵身」的研究,記錄了印度基層社會如何捲入到這個「畫餅」經濟中。人們想像的景象有時候兌現,有時候落空,這又給基層社會,特別是家庭生活,造成了一系列的震動。(1)
不管這些餅在長期會形成什麼樣的社會後果,它們在當下對我們的思考有方法論價值。它們對人類社會的組成方式做了大膽的、徹底的重新設想。在我們考察現實問題和既有概念時,它們提供了系統的參考和全面的框架。在臨界中的思考,也把我們推到學科邊界進行思考。法學、經濟學、社會學、人類學、人工智慧、傳媒研究在臨界中相遇。這是幾十年來少見的跨學科互動。
《臨界》一書,不是要對臨界之後的狀態進行預言,而是要深化臨界狀態對當下的理論含義。這篇文章希望做的工作則是,用未來的「餅」去反觀歷史和民族誌材料,以看到歷史新的內容;反過來,用歷史和民族誌材料看「餅」,看出「餅」裡面可能存在的問題。
我此刻在臨界中的思考,可以用以下三個概念勾勒出來。
系:指人和人之間彼此勾連著的多樣具體的關係。在「浙江村」研究中,我用「系」描述人們親友關係和生意關係的結合。
體系:指負有公權的「體制」,包括政府、市場、權力關係、財富分配關係等。經典意義上的法律——即以成文的法典為主要形式、以國家暴力為基礎、以職業法律人士為執行者、以專門的機構(法院、律師事務所等)為依託、程式高度形式化的社會規範——也是體系的一部分。這接近於哈貝馬斯定義的「系統」,它們靠抽象符號,即非自然語言維持,因此排除了人們用自然語言進行有效溝通的可能,從而和以自然語言為基礎的「生活世界」相對。「系」則是生活世界的一個典型構型。
系統:考慮到我們當下對人工智慧科技的關注,我在這裡把系統定義為透過演算法形成的,實現系列化的指令、跟蹤、調配和記錄的操作過程。在廣義上,系統指自我循環、具有自我維持能力的操作流程(「系統」的概念最早從生物學中來,把生命定義為一個系統,沒有生命的對象不具有自我維持、自我生成的流程)。這一意義上的系統跨越了生活世界和體系的區分。比如生活世界裡面的小農耕作,受到節氣週期、土壤水分條件的調節,投入和產出有相對固定的比例,必須遵循一定的時間規律。這也構成一個系統。
系統強調操作、流程,體系強調制度、結構。系統對體系有特別的意義。第一,體系依賴於高度複雜的人為作業系統。比方在市場、法律、行政制度的背後是具有高度專業技術性的操作流程。這些操作流程的自生性、投入—產出的回饋機制,不受制於自然條件,而是人為設計、人工操作的結果。第二,體系在一定意義上是對系統的集中化,即把操作流程用制度化方式固定下來。比如,國家強行規定貨幣系統、貿易系統、交通物流系統等應該如何運作,同時努力把它們結合在一起,為一定的權力關係服務。
演算法系統和原來的農業耕作系統、市場交易系統、貨幣系統不一樣的地方在於,演算法系統既是人為創造的,但是具有空前的自我維持和擴張的能力,不受行動者的直接控制。演算法系統是更加具有自生性、自主性、可以擺脫人為干預、涉及更深層面的操作流程,所以可能替代市場系統和法律體系下面的各種具體系統。也正因為如此,演算法系統和權力和制度規範緊密糾纏在一起,但是至今我們還沒有適當的語言去描述和分析這些複雜關係。
對普通行動者而言,演算法系統至少具有五個特徵。(1)強大的內在回饋機制和自我強化的能力。(2)封閉性,即系統有邊界,有一個進入和退出的問題,也有被接受和被排除的問題。(3)規則的單向性。在進入系統之後,個體必須按照系統既定的規則行事。系統的回饋機制是在既定規則下數據的回饋,而不是對規則本身的調節性回饋。回饋的結果是強化既定規則。(4)黑箱性。系統依靠抽象符號運作,加上它的封閉性和規則的不透明,行動者很難了解到「後臺」究竟發生了什麼。(5)附著性。系統要在實際生活中執行,總是「系統+」;需要和具體制度安排、社會關係結合在一起。
在新經濟的「畫餅」裡,出發點是技術性作業系統,認為新的系統給人們提供了新的選擇和行動能力,從而在生活世界、在「系」這個層面上改變人的行為方式和社會關係的變化。這將激發體系上的變化,如帶來新的經濟模式、法律模式,甚至政治民主。
但是,系、系統和體系之間的互動,也可能按其他路徑方式展開。比如,操作性系統和制度化體系可能一開始就緊密結合在一起。體系透過系統得到強化,而不是被改造。系統和體系結合,可能全面改變「系」這個層面,但是其改變路徑不是透過給人們更多的選擇,而更可能是把人們置於「系統—體系」之下,讓人們失去建立新的社會關係、進行不斷協商和自我調整的能力,從而也失去了真正的選擇。
原型「浙江村」:互為仲介
我原來對「浙江村」的理解,主要是基於社會性的視角,即認為各種經濟行為是具體社會關係的產物。人工智慧的「餅」讓我注意到訊息性的重要。一種社會關係導致一定的後果、一種社會關係和別的社會關係不一樣,相當程度上是因為特定的社會關係導致特定的訊息流;訊息流影響人們的判斷、行為和下一步社會關係的生成。如果說社會性的視角關注規範(應該怎麼做)的重要性,訊息性的視角則強調認知(事實中別人怎麼做,不同的做法會導致什麼具體後果)的重要性。
訊息的流動方式對「浙江村」早期的經濟發展至關重要。早期訊息流動是以加工者(家庭作坊,自我僱傭)與行銷者(在市區的小商店包櫃檯)之間的代銷關係為基礎的。所謂代銷,指生產者向行銷者提供服裝,行銷者在賣完服裝之後再付款。行銷者希望賣出好價錢,每天向加工者主動提供市場訊息。加工者不會對行銷者隱瞞關於布料或者加工程式方面的訊息。彼此記帳,付款的週期可長可短,據雙方需要隨時協定。這樣人們可以用少量的現金,做加大規模的生意。
代銷關係的親密性並不奇怪。「浙江村」內代銷關係的特色,在於它的開放性。一個生產者聯繫多個行銷者,一個行銷者也和多家加工戶聯繫。他們的合作關係是不固定的。人們可以不斷退出合作關係,也不斷找到新的合作夥伴。新成員很容易加入。「浙江村」因此形成了吸納式的、「平鋪式發展」的格局。加入的人越來越多,生產經營的網路關係越鋪越廣。
代銷關係的開放性,導致「浙江村」衣服的樣式、用料以及加工方法不斷變化。一旦有一個產品暢銷,相關訊息會在村裡迅速傳播,大家都去趕做這個貨,利潤下降,逼迫大家尋找下一個流行款。大家覺得市場訊息保密是不可能的。最早發現新動向的人,顯然為別人做了貢獻,但是在下一次,他會從別人那裡得到訊息。面對訊息的開放性,大家的普遍策略是:得到一個訊息後,抓緊生產;高度關注別人的動向,時刻準備著改換產品。
關係的開放性,也促進了每一組代銷關係內部的不斷調整。因為合作雙方可以隨時退出,所以為了維持合作,雙方隨時根據彼此的需要進行調整。這樣,既不需要事先對預想的多種可能做一一明確的約束,也不需要事後的懲罰。這在一定意義上符合Gunther Teubner的「合約形成世界」的理論設想。Teubner認為,私法,特別是商法,可以在協商中自我形成,而且在同意過程中形成一系列社會關係。(2)換句話說,不是經濟合作在既定的法律規定下展開,也不是被嵌入已有的社會關係中去;而是新的社會關係和規範從合作中生成。
我們該如何理解代銷關係的親密性和開放性的統一呢?祕密在於代銷關係的背後的「系」的結構。在「浙江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系」,即一連串關係。這串關係裡包含兩個圈子:親友圈和生意圈。其中少數人既是親友又是生意夥伴,他們構成「核心繫」。不同人的系之間不斷疊加:你的親友可能就是我的生意關係;而我的生意關係,肯定會發展出更多的生意夥伴。
環環疊加的多個系構成了一個「互為仲介」的格局。即A是B的合作者,同時A也是B和C的合作關係的仲介。同時,C也可能成為A和D合作時的類似的仲介。仲介的含義大概有三層。一是A介紹B和C互相認識。二是當B和C在合作中出現問題時,A主動或者被邀請來調停。最普遍的情況是,B和C不管透過什麼管道開始合作,都認為A有威信,雙方預期萬一他們出現矛盾,可以找A調解。每一筆生意是雙邊的,但是總是有第三方在場。而這個第三方,在另一個場合可能就是甲方或者乙方。
互為仲介的結構解決了信任和制約問題。人們之所以可以和不熟悉的人迅速開展合作(見過面的、認識的就可以),是因為大家都在「浙江村」這個大網裡。如果對方這個人有問題,自己應該會有所耳聞,或者會有人迅速提醒。如果合作中間出了問題,總是可以找到人來協調。做最壞的打算:對方跑了,也總能夠找到線索。
在系和互為仲介的結構下,每個人可以獲得大量關於其他人的訊息。個體對其他個體是透明的。需要強調的是,這個透明是「點對點」式的,而不是靠把訊息集中到一個中心,然後公之於眾。人們依靠多個點(個體)形成的交錯鏈條尋求訊息。在這個意義上,「浙江村」可以說是一個隱形的「區塊鏈」。
互為仲介不是一個常規現象。在一般情況下,仲介的位置應該是超脫的,和雙方不應該有直接的利益關係。如果A和B在合作中出現矛盾,A在正常情況下不會接受B的合作者C來調停。在「浙江村」,A之所以會接受C的仲介角色,首先是因為改天A會扮演類似的仲介角色。在調解中,仲介人不會過於偏袒一方,是因為在下次他會「被仲介」。其次,互為仲介之所以可能,是因為「浙江村」內的產權界定不明確,即人們並不總是清楚自己在每一筆生意中的精確付出和收益。就像在前面舉的關於訊息傳播的例子那樣,人們隨時可以「搭別人的便車」,也在隨時被別人「搭便車」。產權不明確也是指,因為大家在生意上深度交錯,如果突然在某一刻問誰欠誰多少,是很難理順的。人們強調,對精確數字只能是「不計較」,最重要的是要把生意「往下做」。萬一出現需要調解的糾紛的時候,大家很少計較要把錢算清楚。調停的重要目的是給一個說法,讓雙方都接受,然後給雙方一個臺階下。如果合作可以繼續,那最好;如果不繼續合作,要讓兩方在自己的「系」裡仍然有面子,不影響他們今後和別人的合作。個體產權的不明晰,是系和系之間環環疊加的結果,又反過來強化了這一格局。互為仲介,同時保證了訊息的高品質和開放性。
仲介的資產化
「浙江村」交易活躍而無訟的狀態,在1990年代中期發生了變化。「浙江村」內部的糾紛增多,特別是涉及的資金量加大,很多矛盾無法自行解決,出現暴力化傾向,打手幫派扮演重要的角色。同時,人們積極培養和當地派出所的關係,開始找律師。
導致這個變化的原因很多,「臨界中的思考」讓我看到一個以前沒有注意到的環節,我們或許可以稱之為「仲介的抽離和資產化」。原來的仲介過程是具體人際交往、生意合作中的一部分,抽離意味著仲介過程被集中到一個中心,而這個集中的仲介位置又變成一個資產。有型批發市場是這個仲介集中化的具體展現。1992年開始籌劃、1994年開業的服裝市場「京溫中心」是「浙江村」發展歷史上的一個里程碑。京溫中心是由溫州市政府和豐臺區政府聯合牽頭,以提前招租經營戶的方式,向「浙江村」的經營戶集資興建。京溫中心還沒有開業,就引發了「攤位熱」,即攤位的租賃合約,可以以翻倍的價格轉手倒賣。攤位租賃期成為可流通、交換、有巨大的增值可能的商品。人們租攤位不是為了經營,而是為了租賃期的增值。「攤位熱」迅速引發了「市場熱」。有剩餘資金的經營戶以聯合投資、透過各自的系招募股份以及提前招租的方式興建市場。從1993年年初到1994年年底,「浙江村」蓋起了16個大型市場。
「攤位熱」和「市場熱」帶來了革命性的變化。促進商品流動的基礎設施原來是最不能量化、不能被商品化的人際關係,現在變成了具有重大增值空間和成為投機對象的固定資產。這進一步導致了一系列結構性後果。
首先,「浙江村」進入了「資本主義」。在原型「浙江村」,資本的作用相當有限。少量資金高速流轉,是傳達價格訊息和促進物品流通效率的手段,而不是自我增值的資本。同時,系的結構使沒有資金的人迅速進入網路,開始經營。而當經營場所和仲介過程變成資產,其利潤回報率是一般生產和交易無法比擬的。投資建市場是「浙江村」裡第一個真正有「投資」意義的專案。資本自我累積。這使「浙江村」內在短期內產生了大量剩餘資金。這又導致了後來投機性投資(主要是在中國各地的房地產和礦業)和「浙江村」內賭博行為的盛行。(3)賭博和投機增加了惡性糾紛。
其次,市場成為協調交易的仲介,取代了原來不同的系之間的環環相扣的格局。市場吸引了全北京市、華北地區甚至部分東北地區的批發商來購貨,同時不少外地的商家也來租賃攤位賣服裝。「浙江村」的加工戶與市場裡的攤主、與外地的批發商之間也形成賒帳、可退貨、批發商預定貨等做法。他們之間的合作顯然不是基於互為仲介的結構,而是基於攤主對攤位的占有。加工戶和外地批發商信任攤主是因為攤主有這個攤位在,跑不了。攤位具有了信用擔保功能。攤主成為交易的中心環節。
市場的興建,帶來了「浙江村」經濟規模的膨脹,加劇了競爭,消解了加工戶和行銷戶之間及時回饋調節的機制。行銷者和加工戶不能再手把手一起設計服裝,大家更多地要靠碰運氣。我在2000年的報告中寫到,「浙江村」人認為1986年到1992年的生意是最好做的。而從1993年開始,虧損戶明顯增多。後來大家一致對外稱:「『浙江村』是三分之一賺、三分之一平、三分之一虧。」由賺到虧的轉變,是離不開大量的市場所引發的內部競爭的。投資市場建設,更不存在自我回饋和糾錯機制。「先占住地、先蓋起來再說」是投資者的普遍想法。因為拿到了地,就拿到了城市經濟最有價值的資源。當面臨市場和市場之間競爭加劇、招商出現困難的時候,投資者又玩各種伎倆,人為造成市面上的「攤位飢渴」,靠進一步提高對攤位增值的預期,來解決供給過度的問題。
最後,仲介的資產化也帶來了新的權力關係。市場投資者和攤主形成保護人與被保護人的關係。如果在同一個市場內的攤主間發生爭執,市場會把矛盾擺平,保證市場內部的秩序;如果市場內的攤主和市場外的人發生糾紛而影響到市場秩序,市場則會保護自己的攤主,包括可能利用投資者的經濟實力和社會影響對對方施壓。攤主對市場投資者形成某種依賴,投資對攤主有超經濟的制約能力。同時,市場投資者積極在體系(體制)內部尋找保護人。蓋市場涉及多項審批,政府的介入無法避免。和地方政府部門的關係,成為市場投資者需要首要考慮的問題。
「浙江村」的歷史變化給我們如下的啟示:
第一,在「浙江村」,交易秩序——即訊息、貨物、資金如何交換、流動——的變化,比生產技術、生產規模和生產關係的變化更為重要。仲介過程的抽離和資產化,是交易秩序轉變的核心環節。而人工智慧引起的經濟變化,也首先是透過對交易秩序的重構,而不是影響物質生產過程。
第二,和主流經濟學理論理解的不一樣,「浙江村」原來的交易秩序不依賴於明晰的產權。而是相反,產權的模糊是其交易效率的來源。在大型市場興起之後,交易主體的邊界明晰了,交易成本更可計算了(攤位每天的費用是清清楚楚的),但是由此形成的交易秩序——即總體上的交易有效性、低誤差和低糾紛——不一定更優。
第三,大型市場的興起,把「浙江村」代入了資本主義模式,但是在社會規範上並沒有出現從傳統慣習到現代法制的轉變。市場帶來了分層管治的模式,即市場投資人用法律和非法律的手段來維持市場內的秩序、保護自己市場的利益,替代政府管理市場內的商販。同時,市場之間的競爭基本上是一個政府控制下的「叢林」狀態:市場之間為了爭得政府的專案批准可能僱傭凶手謀殺。市場和市場之間的爭地、爭指標是白熱化的。「(土地)批到一半了,硬生生被(另一組投資人)拿走了」,幾乎等同於世仇。「浙江村」在1990年代後期出現的重大糾紛,包括槍殺,都和市場投資者之間的糾紛有關。在此間,人們積極運用法律,但是其運用方式是高度選擇性的。比如某市場投資人把僱用凶手的合約精心處理成若干看似合乎法律的商業合約和私人信件,企圖逃避法律責任。
從圈地到「圈人」
回顧「浙江村」演變的意義在於,它預示了人工智慧的經濟和法律影響中的矛盾性。就目前看來,人工智慧對經濟實踐的影響主要透過平台經濟的形式發生。一方面,平台促成了大規模的個體間交易,就像1995年前的原型「浙江村」。(4)另一方面,平台是對仲介權力的高度集中(5)(滴滴出行在相當程度上就是集中了對原來的「黑車」的協同),則像1995年之後的「資本主義『浙江村』」。「浙江村」的經歷顯示前後兩者是相剋的,那麼人工智慧下的平台經濟為什麼有可能將兩者結合在一起?
這裡的關鍵可能是平台和個人的關係。「浙江村」和平台經濟在表面上的相似之處是,它們都把生產和交易不斷地細化,切割成可以交易的片段環節。但是其具體的細分方式和細分之後的聯繫方式,則有很大的不同。早期「浙江村」展現的是一環套一環、盤根式的細分-聯繫方式,自組織、去中心;而在平台裡,個人和個人之間沒有直接、持續性的聯繫,是高度離散的,細分和撮合一切要透過中心協調。在「浙江村」,個體之間不需要建立特別的信任,人們的信任基於互為仲介的結構,這也意味著每個人要去認真維持自己的「系」。而在平台上,彼此間不需要也沒有可能建立實質性信任,大家把信任完全外包給「系統」。在系統中,個體和其他個體之間沒有條件進行有意義的交流、談判而形成同意,更不要說不斷的互相調整。所以沒有自生的合約。系統並不是把法律降維為合約,而是把交易簡化為即刻的撮合。
平台的做法也許可以被描述為「圈人運動」。「圈人運動」讓盡量多的使用者(包括服務的提供者和服務的消費者)對平台形成依賴關係,變成平台可以聯繫、跟蹤和影響的對象。這些使用者和使用者之間、使用者和平台之間,本來沒有關係,所以要「圈入」。同時他們可能隨時退出,所以又要「圈住」。最初始也是最關鍵的「圈人」手段是燒錢,即給市場各方補貼。燒錢要的不是廣告效應,要的是培養新的行為方式,產生依賴性。平台圈住人的主要做法包括:靠「圈入」大量使用者後形成的規模效應,提供服務,使得使用者的退出成本提高;在大量「圈入」市場的一邊(如潛在需求方)後,以此吸引市場的另一邊(供給方);利用演算法針對個體投放訊息、提供針對性服務;透過演算法改變個體的認知、偏好和行為;不斷衍生新的功能(支付功能顯然是最關鍵的門檻)以增強人對平台的黏著性。
平台的「圈人運動」可以和工業資本的「圈地運動」類比。它們都是要把原來不在市場範圍內的社會行為和需求,轉換為可定價、可交易的準商品,從而產生利潤。透過「圈地運動」,土地和勞動力成為波拉尼說的「虛擬商品」(土地是自然給的,勞動力的載體是人,他們在本質上不可能是商品,但是在資本主義條件下他們被處理為商品)。而透過「圈人運動」,可能是人的行為數據和注意力變成了新的虛擬商品。這就是「圈人」平台經濟的拓殖和原始累積方式。「圈地運動」之後形成的現代資本主義,對物質生產數據的占有是關鍵,資本透過以下路徑擴張:投入生產數據、實現生產價值並占有剩餘利潤、再投入。在平台經濟中,雲端計算基礎設施、累計的大數據可以被認為是生產數據,但是對資本更重要的,是對訊息高速流轉過程的控制,包括對使用者行為的制約。
以「圈地」的方式「圈人」,提出了一系列問題。首先,像「系」這樣的微觀結構是已經被徹底打破,還是存在被重構的可能?從理論上看,區塊鏈這樣的技術,給我們重建類似的關係提供了工具。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看到在這方面的實際探索。
其次,系統和體系之間應該是什麼關係?以「圈地」的方式「圈人」,帶有前所未有的壟斷衝動或者壟斷壓力。平台公司(甚至不少網際網路公司)似乎面臨著「不壟斷即死」的格局。「圈地」不論大小,圈一點都算地;但是「圈人」不達到一定規模就圈不住,而且不達到壟斷就沒有利潤。由於「圈人」規模之大,平台公司具有明顯的公共性。不管是在公共品提供上還是在公共管治上,平台都可以擔負準政府的職能。一些法律專家和政策研究者提出「政府管平台,平台管個體」的思路。(6)實踐似乎也在邁向這個方向。而演算法系統的封閉性又意味著各平台的規則可能是不相通的。這讓我們想起西元前中國的領地分封、中世紀歐洲的封建莊園和殖民時代的包稅商制度。封建化的安排本身不一定是壞事。但是封建有多種形式:西周的封建、戰國的封建、歐洲各地的封建、奧斯曼帝國下的封建,都不一樣。哪種方式最有可能、最合理,或者最要避免?
科技界的「畫餅」往往是平面的,不涉及這些問題。他們傾向把科技、個人和體制處理成一個線性、單向推進的關係。而在事實中,系、系統和體系是互相交織的。臨界,不是兩個平面模型之間的界線,而是一個多維度的空間。臨界內部包含著多種關係,它們的交叉指向多樣的可能未來。所以,我們不僅僅要在科技變化的臨界上思考,而且必須在社會轉型意義上的臨界中思考。《臨界》開啟了新的思考空間,必將在臨界中激起跨界討論。
 

詳細資料

  • EISBN:9786263639577
  • 規格:普通級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 檔案格式:EPUB流動版型
  • 建議閱讀裝置:手機、平板
  • TTS語音朗讀功能:無
  • 檔案大小:0.9MB

最近瀏覽

 

相關活動

  • 【自然科普、電腦資訊】遠流暢銷電子書展|單本79折、兩本75折
 

購物說明

使用電子書服務即為同意『博客來數位內容服務條款』請詳見客服中心說明。

自備暢通的網際網路連線及符合博客來支援的行動裝置、電腦作為閱讀工具,支援版本如下:

瀏覽器閱讀:無需安裝,即可閱讀。支援Safari (14以上版本)、Chrome (103以上版本) 、Edge瀏覽器 (106以上版本)。

APP閱讀:支援IOS13及Android 7以上系統。

電子書、 電子雜誌因版本屬性因素,恕無法比照紙本書籍提供MP3、DVD實體光碟,亦無提供相關影音檔案下載,請先確認無此需求再行下單購買。

請注意:

博客來電子書服務所使用之軟體程式及其支援行動裝置之可用版本隨時會更新調整,請隨時留意且主動查詢調整之內容。並請定時更新您的行動裝置作業系統版本,以確保本服務運作正常。若因個人裝置因素(如:其他應用程式衝突、裝置記憶體不足、行動裝置支援版本無法升級),無法使用博客來電子書閱讀服務或影響服務效能,需自行進行排除待符合博客來支援項目再行閱讀。

退換貨說明:

電子書購買前請務必先行試閱,不提供10天的猶豫期。

下列商品購買後博客來不提供10天的猶豫期,請務必詳閱商品說明並再次確認確有購買該項商品之需求及意願時始下單購買,有任何疑問並請先聯繫博客來客服詢問:

1.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2.客製化之商品。
3.報紙、期刊或雜誌。
4.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下載版軟體、資訊及電子書、有聲書及影音.課程
6.涉及個人衛生,並經消費者拆封之商品,如:內衣褲、刮鬍刀…等。
7.藝文展覽票券、藝文表演票券。

  • 週三幸運★99
  • 今日宜(不)努力
  • K線紀律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