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金融海嘯席捲世界,
政府將都市更新列為振興經濟的重大優先政策,
圓山站西側更新案成為都更示範地區之一,
由政府擔任主辦機關、執行公辦都更,
跨機關協調取得共識、降低後續溝通成本,
不但提升民間投資意願、順利招商成功,
實驗性的操作方式也為後續公辦都更案開啟新做法。
▉大同區捷運圓山站西側地區都市更新案
2010年「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舉行,圓山捷運站東側的圓山公園、美術公園與新生公園區整併為「花博公園」,臺北市也開始大規模翻新、拉皮,連帶加速了圓山站西側公辦都更案的土地活化進程。
圓山案由營建署(現為國土署)擔任主辦機關,辦理住戶搬遷與拆除、規劃及機關協商等前置作業;國家住都中心接手後持續整合私有地主與違章建築戶、研擬招商策略,為後續出資人節省諸多溝通成本,大幅提升民間投資意願、順利招商成功。
圓山案充分展現政府推動公辦都更決心,不但是國家住都中心成立後首例成功招商及開工的公辦都更案,更帶動後續嘉興街、信義兒福等公辦都更案陸續招商成功。
本案特色
1.創新土地活化策略,權利變換併回租經營:兩塊基地座落庫倫街南北兩側,先期規劃原建議權利變換方式實施更新,最終採「完成全區重建以權利變換分回方式」實施,並由出資人團隊回租20年經營管理,確保更新後空間持續營運活化。
2.政府主動擔任協調介面,提升整合溝通效率:國土署積極擔任各機關之間的協商平台角色,與臺北市政府、財政部、臺灣銀行等單位達成多項共識;國家住都中心接手後將協商共識納入公開評選文件,辦理招商。此實驗做法為後續執行節省許多整合溝通的時間成本,也把關出資人確實落實公益承諾。
3.創造公益價值,大眾共享更新利益:提供社區日間作業設施停車場、交通廣場用地等項目供公眾使用;捐贈經費修復歷史建物、及交通用地維管費用等,將公辦都更利益與大眾共享。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公辦都更技術專刊
都市更新過程除了涉及法律、估價、土地開發、建築規劃設計、營運管理等不同專業領域外,更要從不同角度持續溝通協調、產生共識。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技術專刊」系列聚焦公辦都更案,仔細梳理個案興辦歷程、記錄個案面臨的課題,呈現「都更的人」運用專業解決問題的過程,與大眾分享公辦都更的不同思考角度和做法,打造永續宜居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