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重新檢視:哪些人以何種方式創造了歷史?
審視二十世紀初起的美國歷史,會立刻注意到幾起事件:
第一次世界大戰
經濟大蕭條
第二次世界大戰
韓戰
越戰
甘迺迪暗殺事件
馬丁.路德.金恩暗殺事件
登月成功
網路的發明
9/11恐怖攻擊
阿富汗戰爭
伊拉克戰爭
這份清單告訴我們什麼?好吧,就是其中有一半是戰爭,或許這點並不令人驚訝。常說歷史圍繞著戰爭發展,因為戰爭是改變歷史進程的決定性因素。在戰爭中,掌權的是宣戰的政治家,與指揮戰役的將軍。
光是在二十世紀裡,一場又一場的軍事對抗,就造成了全球一億八千七百萬人的死亡。
但其中的其他事件又是如何?其中有一兩起與科技和創新有關。但剩下的幾乎都與平民百姓為自己爭取權利脱離不了關係,而且憑藉的是以暗殺或恐怖攻擊殺害他人的暴力手段。
這是否代表歷史大多是由暴力構成的?
如果答案是「是」,那麼不是政治家、將軍,或任何願意取他人性命的人的你,是否就完全沒有形塑未來的力量?
以下是同一段時期裡的兩起主要事件:1920年美國通過憲法第十九條修正案──婦女獲得選舉權,1964年民權法案通過──宣告種族隔離違法。這兩起事件改變了數百萬人的人生,前者讓原本沉默的另一半人口有了聲音,後者終結了數十年的合法、制度性的種族歧視。
歷史並不是只有戰爭與暴力。
事實上,歷史常是由不同的衝突凝聚而成的。有時為數可觀的群眾不加入常規部隊或訴諸暴力手段,也能夠在由非政治家或將軍所領導的運動中團結一致,為自己的理念獻身抗爭。
例如,在爭取第十九條修正案的運動中,抗爭者絕大多數都是女性。她們在政治運作中幾乎沒有正式的發聲管道,也沒有武裝部隊的支持,但這些女性最後仍得以迫使並說服一位美國總統及全國多數男性民選官員支持她們的主張。
至於爭取民權法案的抗爭,參與者則絕大多數是非洲裔。這些非洲裔男女飽受他們所反抗的人種偏見歧視及邊緣化,絕大多數都無權投票,也常遭受暴力攻擊,但最後還是說服了許多美國白人(以及代表他們的政治人物)一同反抗曾支配他們人生的人種歧視。
在兩場運動中,抗爭者都沒有參政權,也沒有傳統武器,但全都在未讓對手淌一滴血的情況下獲得了勝利。
他們強大力量的來源是什麼?
就是非暴力運動。
第十九條修正案運動最後衝刺階段的領導者愛麗斯.保羅,是一位進不了投票亭的貴格會教徒。吹響民權法案運動號角的馬丁.路德.金恩,則是一位無法擔任公職、甚至不能用白人使用的飲水機喝水的浸信會牧師。
保羅與金恩都是啟發、動員、組織廣大群眾團結一致,為自己的理念奮鬥、犧牲的運動領袖。在政府體制外運作並拒絕暴力手段,婦女參政運動及民權運動都以非暴力抗爭將群眾的弱點轉化為力量,改變了歷史的進程。
非暴力運動並不是美國獨有的現象。論史上最偉大的非暴力上抗爭,可能當推由甘地所帶領的印度獨立運動莫屬。這場運動在未引發血腥的獨立戰爭的情況下,順利終結了英國近兩百年的殖民統治,為三億人帶來了自由。非暴力抗爭也幫助了許多國家推翻了由最強大、最威權的國家之一——蘇聯所扶植的極權政體。
只要爬梳歷史,就不難看到許多非暴力抗爭成功改變歷史進程的例子,效果堪比不費一發子彈的戰爭。
這代表我們可能沒把歷史讀對。
至少讀得不夠完整。
但什麼是非暴力運動的真正定義?是不是任何拒絕暴力手段的運動,就能被自動歸類為非暴力運動?
並不是。
非暴力運動人士會在不使用武力的前提下,運用破壞性、高風險的策略挑戰權力,打斷正常的社會運作模式。
我們將在接下來的章節中讀到,非暴力運動人士懂得利用各種技巧與策略彰顯自己的主張。專門研究非暴力運動的學者吉恩.夏普(Gene Sharp)曾整理出一份清單,網羅了全球非暴力抗爭曾運用過的手段。
猜猜清單裡共有幾則?
一百九十八則!
示威、罷工、抵制、蓄意觸法──也就是所謂的公民不服從──不過是非暴力運動人士最知名的手段。不論他們最後選用了哪些方法,成功的首要條件都是組織及動員願意挑戰權力的大規模群眾的能力。
很多時候,組織活動的第一階段雖然和平,但技術上都不算是非暴力運動。原因是這類組織往往發生在體制內,完全合法並為政府所允許。
例如,婦女在1920年為自己爭取到了投票權,但她們所發起的婦女參政運動早在1848年就已經開始。數十年來,婦女政權論者舉行會議、做演講、拉連署、寫社論、爭取政治人物遊說、甚至出庭辯論法律原本就賦予了她們投票權。
這類體制內的運動喚起覺醒意識,轉變大眾輿情,召喚成千上萬的支持者投入,甚至獲得了一些勝利(例如某些州為了保障婦女參政權進行修憲)。這些手段雖然關鍵,但仍不屬於非暴力運動的範疇。直到依法行事六十多年後,某些婦女參政權論者才決定該是採取更激烈手段的時候了,這才開始衝撞甚至抵觸法律。從這時起,這場運動進入了非暴力抗爭階段,發動了一波又一波的示威、公民不服從及絕食抗議。
在本書所介紹的大多數故事裡,都是先以體制內運動為後來的抗爭運動打定基礎。甘地由律師活動家轉變成不惜觸法的非暴力運動家;破壞體制的蒙哥馬利公車抵制運動(Montgomery Bus Boycott)有一部分是受法院判定種族隔離違憲的判決所鼓舞;凱薩.查維斯則是在帶領農工罷工並抵制葡萄前,先幫助他們組織了工會。
體制內運動在正義之戰中至為關鍵,也有許多書籍討論這種運動形式。但本書將聚焦於不公義的頑固程度讓這些手段已不夠有效、必須採取更激烈的行動才能因應的階段。
非暴力運動就是這麼一回事。但它如何運作?在這軍隊的力量史前無例地強大、舉世槍械氾濫的時代,人民不靠暴力手段,要如何對抗他們的對手?
回答這些問題最好的方法,就是陳述過去百年來最傳奇、最感人的非暴力抗爭人士的事蹟。這並不代表非暴力抗爭是近代獨有,它的歷史可回溯至許多世紀前,甚至包括聖經裡的耶穌與其身後無數的追隨者,但這種追求正義最直接的手段,從上個世紀起展開了耀眼的復興。我們將看到雖然這些抗爭有著許多相似之處,但每一場其實都是獨一無二的,也讓我們見證到非暴力行動如何運作、為何有效。
這些故事都有一個共通點,那就是:非暴力運動人士選擇對抗不公不義,拯救遭受壓迫的受害者。或許你會以為信守非暴力信條的抗爭者厭惡衝突,但事實正好相反。非暴力運動人士是勇於挑戰對手的鬥士,只不過他們發動的戰爭與戰場上的看起來很不一樣而已。
我撰寫本書的用意,就是因為我相信非暴力手段──其實越不和平越好──是比較理想的抗爭方式,甚至可能是修復這支離破碎世界最好的方式。
希望讀完本書後,你也會同意我的觀點,並在這些故事的啟發下,加入正在努力以非暴力手段改變世界的鬥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