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100 years” Anniversary Collection
1 9 1 5至2 0 1 5年:1 0 0年的創作與承諾
2015年將是卡達相當重要的一年,不只是100週年紀念,也代表著100年以來的創新、品質及革新。
百年來的層層探索及熱情,卡達成為了代表瑞士書寫工具及藝術的象徵。
卡達創立於1915年,起初創立的名稱為「Fabrique genevoise de crayons」即法文的「日內瓦鉛筆工
廠」之意;1924年為了紀念傑出的法國插畫家Emmanuel Poiré先生,由Arnold Schweitzer先生正式
更名為卡達(Caran d’Ache)。
卡達最初專注於生產鉛筆芯及色鉛筆,爾後更將產品往多元化發展,其中包含油蠟筆、自動鉛筆、
原子筆等等,卡達原子筆更是世界上第一支原子筆的發明。隨著幾十年的發展,卡達的三個系列:
Office Line, Writing instrument , color,漸漸在國際上占有著一席之地。
隨著時代的發展,卡達被視為是最優秀的公司之一。如今,世界上已有超過90多種的藝術品都投
入了藝術工藝品的創作其中,推崇獨一無二的創作品。卡達100週年紀念商品系列推出五項主打
商品,將卡達最具代表性的商品提供給收藏家們最經典也最永恆性的收藏價值。
射頻類商品說明
相關法規條款
(一)電信法49條第3項規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非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不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
(二)電信法65條第1項第10款及第2項規定,擅自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未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其器材之一部或全部。
(三)電信法50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審驗合格標籤及符合性聲明標籤專屬取得型式認證證明者及完成符合性聲明登錄者所有。
(四)刑法第211條規定,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型式認證查詢連結:https://nccmember.ncc.gov.tw/Application/Fun/Fun016.aspx
TOP
TOP
TOP
TOP
因拍攝略有色差,圖片僅供參考,顏色請以實際收到商品為準。
退換貨說明
請注意!下列商品購買後博客來不提供10天的猶豫期,請務必詳閱商品說明並再次確認確有購買該項商品之需求及意願時始下單購買,有任何疑問並請先聯繫博客來客服詢問:
1.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2.客製化之商品。
3.報紙、期刊或雜誌。
4.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下載版軟體、資訊及電子書。
6.涉及個人衛生,並經消費者拆封之商品,如:內衣褲、刮鬍刀…等。
7.藝文展覽票券、藝文表演票券。
非屬上列品項之商品均享有到貨十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退回之商品必須於猶豫期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請注意保持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恐將影響退貨權益或需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商品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