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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總覽 | |
型號 | Sony Cyber-shot DSC-RX10M4 |
影像規格 | |
感光元件有效像素 | 約2010 萬像素 |
感光元件格式 | 1.0 吋 Exmor RS® CMOS 感光元件,長寬比 3:2 |
防手震功能 | 光學防震 |
鏡頭規格 | |
鏡頭類型 | ZEISS Vario-Sonnar T* 鏡頭、18 枚 13 群 (6 枚非球面鏡含雙非球面鏡) |
焦距 | f = 8.8-220 mm |
光學變焦 | 25 倍 (影片錄製時可使用光學變焦) |
數位變焦(靜態) | 2,000 萬像素約 50 倍 / 1,000 萬像素約 70 倍 / 500 萬像素約 100 倍 / VGA 約 380 倍 |
數位變焦(影片) | 4K: 約 37.5 倍;HD: 約 50 倍 |
F-值 (最大光圈) | F2.4 (廣角) - 4.0 (望遠) |
對焦範圍 | AF (廣角︰ 約 3cm 至無限遠,望遠︰ 約 72 cm 至無限遠,焦距 = 250 mm (35 mm 格式等效焦距): 約 140 cm 至無限遠,從感光元件的對焦範圍: AF (廣角︰ 約 18 cm 至無限遠,望遠︰ 約 92 cm 至無限遠,焦距 = 250 mm (35 mm 格式等效焦距): 約 157 cm 至無限遠) |
曝光控制 | |
電子快門 | iAuto (4 - 1/32000 秒) / 程式化自動 (30 - 1/32000 秒) /手動曝光 (30 - 1/32000 秒) |
光圈先決 (30 - 1/32000 秒) | |
快門先決 (30 - 1/32000 秒) | |
光圈 | iAuto (F2.4/F11) / 程式化自動 (F2.4/F16) / 手動 (F2.4/F16) |
快門先決 (F2.4/F11) | |
光圈先決 (F2.4/F16) | |
測光模式 | 多重;中央加權;定點 (標準/放大);整個畫面平均;重點 |
曝光補償 | +/- 3.0EV,1/3EV 級 |
ISO 感光度(靜態) | 自動 (ISO 100 - 12800,可選上/下限),100/125/160/200/250/320/400/500/640/800/1000/1250/1600/2000/2500/3200/4000/5000/6400/8000/10000/12800 (可延伸至 ISO 64/80),多框雜訊抑制:自動 (ISO 100 - 12800),100/200/400/800/1600/3200/6400/12800/25600 |
白平衡設定 | 自動;日光;陰影;陰天;白熾燈;螢光燈: 暖白、螢光燈: 冷白、螢光燈: 日光白、螢光燈: 日光;閃光燈;色溫/濾鏡;自訂 |
自拍計時器 | 10 秒/5 秒/2 秒/3 或 5 次連線拍攝,可選 10 秒、5 秒 or 2 秒延遲/包圍曝光拍攝,可選 10 秒、5 秒 或 2 秒 延遲 |
閃光燈 | |
閃燈模式 | 內建手動彈出式 |
閃燈範圍 | ISO 自動: 約 1.0 m 至 10.8 m (廣角)/約 1.0 m 至 6.5 m (望遠),ISO12800: 最遠約 20.8 m (廣角)/約 12.8 m (望遠) |
閃光燈類型 | 自動/閃光燈開啟/慢速同步/後簾同步 /閃光燈關閉/;無線 (搭配選購的相容閃光燈) |
機身資料 | |
機身重量 | 約 1050g (僅機身) |
重量(含電池) | 約 1095g (含電池及 SDXC 記憶卡) |
體積(長X寬X高) | 約132.5 x 94 x 145 mm |
射頻類商品說明
相關法規條款
(一)電信法49條第3項規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非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不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
(二)電信法65條第1項第10款及第2項規定,擅自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未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其器材之一部或全部。
(三)電信法50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審驗合格標籤及符合性聲明標籤專屬取得型式認證證明者及完成符合性聲明登錄者所有。
(四)刑法第211條規定,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型式認證查詢連結:https://nccmember.ncc.gov.tw/Application/Fun/Fun016.aspx
搖控無人機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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