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規格:《台塑生醫》Dr's Formula 510瀏海造型棒10g
淨重:10g
用途:頭髮造型
使用方法:取出刷子後,輕刷於瀏海、頭頂或側邊小細髮處。
全成分:Aqua, Polyquaternium-69, Glycerin, Acrylates/C10~30 Alkyl Acrylate Crosspolymer, Betaine, Polysorbate 20, Butylene Glycol, Creatine, Glycolic Acid, Polyglyceryl-10 Diisostearate, Polyglyceryl-10 Laurate, Polyquaternium-7, Sodium Citrate, Phenoxyethanol, Triethanolamine, Chlorphenesin, Disodium EDTA, Fragrance, Sodium Benzoate, Citric Acid, Isostearic Acid
注意事項:
1.外用產品,避免產品入眼,若不慎入眼,請以清水沖洗。
2.使用時如有皮膚不適或過敏現象,請停止使用並諮詢皮膚專科醫生。
3.產品開封後,請儘速於六個月內使用完畢,以維持最佳品質。
有效期間:三年
保存方法:避免置於高溫及陽光直射處並存放於陰涼處。
製造業者名稱:台塑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製造業者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南京東路六段380號九樓之1
客服專線:0800-211-168
原產地:台灣
販售商廠商名稱: 灝翎國際有限公司
販售商地址:桃園市中壢區龍昌路180巷20號
販售商電話號碼:03-4564488
販售商統一編號:80718835
動物應施檢疫物應注意事項
(一)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將課以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二)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
(三)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3項規定,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 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用藥注意事項
(一)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不得廣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違者處刊登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二)合法環境用藥應有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可至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三)環境用藥相關資訊可參考環保署化學局『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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