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有云:「富不過三代」,然而這句話可能會因為「王朝信託」的出現而消失。
究竟什麼是「王朝信託」?在實務上會出現什麼問題?又該如何規劃?本月企劃中有
相當精彩的文章提供給讀者,分別是:〈王朝信託於我國實務規劃問題之探討〉(張大
為教授),以及〈遺產稅與王朝信託的關聯性〉(封昌宏教授),還有關於〈美國朝代
信託與外國授予人信託規劃方案〉(楊健民顧問)。究竟國外家族信託常用的「王朝信
託」,即連續受益人的信託架構,會在臺灣落實嗎?值得大家一窺究竟。
此外,由於中國大陸新《公司法》將在今(2024)年7月起生效,而修改條文之
多,令人驚訝,因此本期時論單元中由鄭瑞崙與蔡宜蓁兩位律師從修法涉及的公司資
本制度規定介紹,並分析新修正之《公司法》對於公司營運上可能發生之影響,及投
資人應如何採取應對措施。緊接著再由歐陽弘等三位律師針對在金融犯罪領域中面臨
的「失蹤貿易者」詐欺,以及更複雜的「旋轉木馬詐欺」進行介紹,並說明臺灣企業
應該如何面對此種挑戰。最後,由蘇義淵教授為讀者們介紹國際海事組織船舶溫室氣
體排放管制策略之發展,內容新穎有趣。
而本期的執業進修單元則是由郭大維教授自我國設置獨立董事之法源出發,針對
我國與英美兩國關於獨立董事資格之規定進行探討,以利讀者了解獨立董事制度之運
作與相關問題所在。在疫後及ESG浪潮下,政府補助較以往來得多,而企業申請各種
政府補助通過後,在執行時會計處理上應遵循哪些準則及各種不同補助下的收入時點
為何,才能讓企業有所遵循,在公報釋讀單元裡,李志烽所長與黃素慧執行長對此有
詳細介紹。
最後,吳尚昆律師在學習式判解評析單元中介紹了一則最高法院最近關於營業秘
密侵權案件的判決,並且提醒讀者,最高法院的目光不僅僅是三要件的審查,反而是
更關注檢驗行為人的客觀行為有無違反忠實義務。其次,李俊明主任在國際經貿時論
單元裡再接續前一期,為讀者們繼續介紹中國大陸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所衍生的
實務問題,文中有精彩的解析。最後,關於持股過半數股東自行召集股東會之召集權
人揭露問題,林麗琦與蔡庭熏兩位律師乃依經濟部的函令,就實務上市場派股東依此
條款召開股東臨時會與改選董監事時提出程序指引,值得實務界參考。
家族世代傳承不進則退,常言道:「道德傳十代而富不過三代」,雖然世事無常,
紅顏難常駐,家庭財富卻可以透過信託留給後代保存。《月旦會計實務研究》提醒大
家,5月是報稅季節,記得報稅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