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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的野獸
在我們的裡面有個聲音,反覆不斷地警告著我們:最好不要太深刻地面對內心的渴望,否則就會身敗名裂,還會做出某些愚蠢而極端的事情來。我們處於一種進退兩難的困境中;無法達成的欲望是痛苦的來源,但倘若我們允許自己去感受內心的渴望有多麼強烈,則會感到更痛苦。
不僅如此,我們還往往不明白自己到底渴望著什麼。
傑瑞米來電說要見我,要和我談談他正面臨的「一個小小的經濟問題」。我告訴他,星期六可以撥出一小時。我本來以為他可能是要借點錢周轉或什麼的,可是當我一看見他臉上的表情時,就知道一小時可能不夠。傑瑞米所謂的「小問題」是:他把他每一張信用卡都刷爆了,一共累積了幾千美元的負債。他當時正值失業,根本不可能清償這麼一筆債務,於是感到很恐慌。「噢,天啊!怎麼會這樣?」我問。事情的經過其實比負債本身更駭人。傑瑞米在一間五星級度假村住了一個星期,冒充自己是位有錢的醫生,並和形形色色的女人──說穿了就是「掏金女郎」──一同尋歡作樂,試圖以貴重的禮物和美食饗宴來換取愛情。在他為自己所構築的夢幻島之旅結束時,他的信用破產,損失約一萬美元。
傑瑞米噙著羞愧的淚水述說這件事。若不是他親口告訴我,我可能不會相信。他為人沉默而謙遜,絕非闊佬、舞男之輩。無人能想像他竟會做出這種事情。然而,再一次地,我們會感到納悶:我會做出什麼樣的事情?我敢不敢去面對、感受自己的欲望呢?也許我們不會錯得那麼離譜,但深知道,在我們裡面住著一頭兇猛的野獸。
我們長年累月地處於冷漠的環境下,又不時地活在敵對的世界中,於是萌生出一種強烈的不安定感。第二天,另一位朋友問道:「去面對和感受心中的欲望有何意義呢?我之所以這麼問,是因為我感到自己似乎有股過盛的渴望,但它有時會迷失在對巧克力蛋糕瘋狂而無可救藥的狂熱中。」
如果我做了我不願意做的,就表示這不是我做的,而是那在我裡面的罪做的。因此,我發覺有一個法則在作祟:當我願意行善的時候,我只能做惡事。我的內心原喜愛上帝的法則,我的身體卻受另一個法則的驅使──這法則跟我內心所喜愛的法則交戰,使我不能脫離那束縛我的罪的法則;這法則在我裏面作祟。(羅七20~23,現代中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