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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給予生活自理的機會
做家事看起來似乎很簡單,中間卻需要許多「訣竅」與「技巧」,要做好家事,除了可以從中學會自理、照顧家人等許多生活經驗,懂得如何才能做得乾淨俐落、迅速敏捷外,還學會與人良性的溝通與合作,並不是像表面上所看的那麼容易。
孩子剛開始做的成果,多半不佳,父母此時不宜過度的批評、指責,才不會讓孩子好不容易興起的意願,隨風而逝。應該挑出孩子做得好的部分,給予鼓勵,孩子才會有繼續做下去的動力。
例如,當父母在洗衣服時,孩子要求要幫忙,父母千萬別為了怕孩子會弄濕衣服、洗不乾淨、讓水噴灑滿地或會給自己添麻煩,而不願意讓孩子動手,或是在孩子洗了之後,嫌他做得不夠好。
如果父母選擇拒絕與責備,只會阻礙孩子走向獨立自主的腳步,結果是害得自己需要繼續的疲累、無助,還會養成孩子過度依賴的心性,成為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弱者。
孩子不做家事,失去許多磨練、學習的機會,常常無法體諒父母做家事的辛勞。例如,孩子可能天真的認為,乾淨無汙的馬桶,就是抽水沖一沖,就可以永保乾淨,完全不知道那是經過母親刷得滿頭大汗的功勞。久而久之,父母大嘆自己的孩子缺乏體貼父母的心,孩子也總是以為,做家事輕鬆簡單,不了解父母為什麼一直喊累。
如果父母採取支持和鼓勵的態度,放手讓孩子做家事,非但能幫助孩子建立信心,培養生活自理能力,而且有益於孩子手部肌肉的發育,訓練靈活的動作和準確操作。此外,過程中,孩子還學到了組織、分工、合作、按部就班、負責等做事態度,這是培養生活自理能力的額外成果。
父母應重視孩子每一個具有獨立自主意義的行爲表現,鼓勵並提供可以確實實踐的條件。例如,從孩子周邊環境自理做起,就能在日常瑣務的實踐過程中,提升自己的生活能力。
(1)讓孩子自己起床、上學
父母可以向孩子說明,起床、準備上學是自己的事,自己沒做好,就應該設法改進。
小學中年級以上的孩子,晚上可幫他調撥好鬧鐘,讓孩子學著自己起床、盥洗、換衣服、吃早餐、上學。如果來不及,讓孩子帶著早餐到學校,等下課再吃;偶爾遲到了,讓孩子接受學校老師的處罰一、兩次也無妨,也許幾次以後,孩子就知道「改進」,懂得如何自理。父母可以提供一些避免遲到的辦法,例如:
前一天晚上就把第二天的書包整理好;
第二天要穿的制服,先拿出來放好;
調好鬧鐘,一個鬧鐘鬧不醒,用兩個,可選一種每隔幾分鐘會再「鬧」的功能性鬧鐘;
不要太晚睡覺,睡前不要玩太激烈的活動,以免太興奮睡不著,隔天早上起不來。
當孩子自己能夠掌握時間,不需催促,上學不遲到,就是表現良好的了,當然也踏出「獨立自主」的第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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