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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業力
章前引文:
「發生在人身上的事件本身,遠不及人對事件的反應來得重要。」這句話總結了我們在面對業力時的心靈與心理發展的可能性,換句話說,我們對經驗所抱持的態度才是最關鍵的要素;我們的態度本身就能決定在面對困境時將會受苦,或者將學會生命要教給我們的功課。


人身上發生的事就是他人格的寫照。他代表的是某種鑄型以及可以接合在一起的個個碎片。隨著生命的進展,這些碎片將會按照既定的設計一一落回原處。──榮格

許多的玄學家、占星家以及其他關懷宇宙法則的人,皆以各種方式沿用過「業力」(Karma)這個名詞,因此在思考占星學與業力的關係時,我們必須先釐清這個名詞的意義。基本上它指的就是宇宙法則裡的因果律,與聖經格言「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十分雷同,但是又比俗世的因果概念的範疇更寬廣一些;很顯然的,一個播下薊花種子的人是不可能種出玫瑰來的。業力法則與牛頓機械定律「每個作用力必定產生反作用力」很近似,但其涵蓋範圍的廣度卻有差異。業力法則假定人轉世投生乃是連續不斷的經驗,而且絕不會在物質世界投生一次就了結了。從這個角度來看,業力法則可以被視為一種維持與達成宇宙正義及平衡性的方式;它其實是一個最單純、最能涵蓋一切生命律法的法則。它跟某些人所說的「機會法則」(Law of 0ppertunity)──為了讓我們變得越來越像神,宇宙必須帶給我們一些機會去學習我們最需要突破的心靈功課──是不可分的。
業力的概念本是奠基於兩極現象之上的,宇宙藉著這個律法才能維持平衡。這種平衡狀態並不是一種慣性,而是不斷地在動、在變化中的平衡性。這個概念之中有一種假設,那就是個人的「靈魂」(某些學派所說的「存有」)裡面有一種因力,會逐漸形成一種「果」,而引發這個過程的本能就是「意志」。這整個因力現象的結構便是所謂的「欲望」,欲望可以看成是用意志力來引導個人的能量,然後將某種衝動或想法示現出來。
當然有關業報的概念是無法與轉世理論區分開來的。有些作者認為業力與轉世本是用來象徵或隱喻某種宇宙作用力的法則,而這種作用力比一般人所設想的還要精微得多,不過大部分能接受轉世與業力之說的人,通常對傳統的顯明定義已經感到很滿足了。多數人都認為轉世的目的只是暫時投生為一個必朽的靈魂或存有,藉著肉身的媒介來地球學習特定的功課,或是依照特定的方式發展自己,以便進入更高層的意識或存在。根據偉大的透視眼艾德格.凱西(Edgar.Cayce)──通稱為「沉睡中的先知」(The Sleeping Prophet),也是傑斯.史坦恩(Jess Stern)的暢銷名著之書名──在「靈命解讀」(psychic reading)時所傳達的轉世理論,【譯註一】一切存有被創造出來之後就不斷地投生於地球,為的是學習最根本的心靈功課:愛、耐性、謙和、平衡、信心、奉獻精神等等。根據凱西的理論,人若是能了解宇宙的基本律法,諸如轉世、業力、恩寵、物以類聚、境由心生等法則,將會替心靈的發展帶來助益,其中的「恩寵法則」(Law of Grace)是凱西的靈命解讀最重要的一環。

由心念打造成的手銬
如同牛頓機械定律與現代量子物理學的顯明對比,業力法則似乎也比恩寵法則的層次粗淺許多。按照凱西的說法,一個人如果能敞開自己與內在的「基督意識」(Christ Consciousness)連結,那麼因果律就會被恩寵法則取代。所謂的「基督意識」指的就是人類經驗中的那個如如不動的一體性,它不是在二元對立的運作層次裡發生的,因此我們若是接受了艾德格.凱西的恩寵法則概念,就會發現業力法則並不是我們生命最底層的驅力。雖然如此,能夠了解業力法則的運作模式還是很有幫助的。凱西本人曾經說過:「人類的每一世都是過去所有轉世的「我」之總合。」「過去所造作的一切,不論好壞,皆包含在目前這一世的機會裡。」當他為數千名個案做靈命解讀時,總是不斷地強調人面對特定困難或壓力時,只不過是在「跟過去的自己相遇」罷了──換句話說,這個人現在必須面對他過去世裡造作出來的經驗了。
業力法則最粗淺的表現層次便是聖經格言所說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註一】我們絕不能忽視欲望的力量,因為它就是引發業力的最深驅力,然而只有小我才有欲望,我們最核心的自性或本體並沒有任何欲望;它與萬物本是一體的。業力法則基本上要告訴我們的就是:「你終將嚐到你欲望的後果。」不過當然只有在經驗到這些後果時,我們才會明白自己欲望的支脈是什麼。
舉例來說,某個人很渴望世俗財富,因此未來的某世他終於誕生在一個奢華的家庭裡。他既然已經擁有了自己想要的一切,總該滿足了吧?結果卻並非如此,因為其他的欲望又產生了。心的本質就是不斷地製造欲望,它是不會停歇下來的。事實上這個人或許已經發現他所擁有的這些財富不但無法帶來滿足,甚至變成了一種恐怖的負擔!至少他貧窮時沒有什麼東西可以損失,因此是自由的,現在雖然擁有了財富,卻不斷地害怕會失去那些自己已經不再渴望但仍然執著的東西。接下來的問題則是:一個人要如何釋放掉這些鍛造出欲望的執著,以便再度獲得自由呢?(傑出的英國詩人威廉.布萊克〔William Blake〕稱這種執著為「由心念打造成的手銬」。)其實所有的解脫道與自我證悟法門追求的就是這份自由。
在許多心靈導師的著作與教誨之中,都可以發現對業力法則的本質以及運作上的洞見,這些導師大部分來自東方世界,因此他們的教誨多半根植於佛教或印度教。帕拉瑪韓撒.尤伽南達(Paramahansa Yogananda)可以說是第一位到西方世界弘法的東方大師,他寫過一本優美而富啟發性的傳記《一位瑜伽士的自傳》(Autobiography of a Yogi),以下是從其中摘錄出來的一段話:

命運、業力與定數──不論你怎麼稱呼它──指的就是一種正義法則,它決定了我們的種族、我們的肉體結構以及心智與情緒的特質。我們必須認清的是我們很難逃脫這些基本模式,不過我們還是可以學習如何去順應它,而此處就必須用到意志力了。我們在有限的理解之下仍然有選擇和辨認的自由,因此若是能正確地行使我們的選擇權,悟性自然會增長。一旦做了選擇,人就必須接納他的選擇所帶來的後果,然後繼續運作下去。

尤伽南達進一步解釋了如何有效地處理個人的業力,以及什麼才是面對命運的正確態度:

過往業力的種子如果被神聖的智慧之火烤過,就不可能再發芽了……一個人的自我了悟越深,越能運用精微的心靈能量來影響整個宇宙,而其本身也不再被無常的現象(業力)所染著。

尤伽南達對占星學也很熟習,因為他的上師就是一位精通古老科學與藝術的大師,因此他對占星學的見解是很值得參考的:

一個孩子誕生的那一天的時辰,便是天體射線與他個人的業力交織出數學上的一致性的時刻。他的個人星盤是一個深富挑戰性的圖像,裡面呈現了他無法更改的歷史以及未來可能發生的結果。只有那些具有直觀智慧的人才能正確地詮釋個人本命盤;但很少有人具備這種智慧。
偶爾我會要求某些占星家根據星盤擇出我最艱困的時段,不過最終我還是能達成自己所設定的任務,但是在那些時段裡,許多艱困的挑戰仍然會伴隨著我的成就一同出現。對神聖護持力的信心以及正確地運用上天賦予人的意志力,往往能幫助我克服所有的障礙;因此我的罪業終究獲得了寬釋。

在佛教傳統裡,解脫道與心靈修持最終的目標就是「涅槃」,許多追求佛家智慧的西方人都未能正確地詮釋這個名相。「涅槃」字面上的意思就是「業力之風不再吹襲了」。換句話說,唯一能夠讓心靈有所進展的便是覺醒(「佛」的意思就是「覺者」),或是把意識提升至超越幻覺或業力的層次。從這些教誨中我們可以得知,對治業力最根本的方式就是超越它。只要我們轉世到肉體中,業力法則一定會以某種形式影響我們;如果能夠對此生的業力模式有所了解,將會帶來極大的幫助,或者至少可以讓我們以毅力、接納及感恩的態度來面對我們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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