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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睡一個好覺。我對自己睡了幾個小時這件事愈來愈在意,雖然時數不多,我的要求卻大不同於以往。一個晚上沒睡好會帶來連續好多天的不開心,把自己搞得心神不寧,做什麼都不對勁。我沒那個閒功夫理會,我需要專心睡覺。但不知為什麼,我又坐了起來,兩條腿摸黑踏在地板上,找到搭在椅背上的衣服。我抽了口氣,沒想到衣服會這麼冷。我穿過廚房進到客廳,套上厚呢短大衣,從架子上拿了手電筒走上外面的台階。外面真是黑得可以。我又開了門,伸手進屋去把外面的燈開亮。好多了。上了紅漆的外牆投射出一圈溫暖的光照亮了院子。
運氣不錯,我跟自己說,還可以在深夜裡走出來看一個在找狗的鄰居,而我頂多難過個兩、三天,一切就又如常了。我打開手電筒,從院子走上大路,走向他站著的小斜坡,他仍舊搖晃著他的手電筒,讓光線兜著圈子慢慢的掃向森林邊緣,越過馬路,沿著河堤再回到原點。撲克,他喚著,撲克,接著再吹響哨子,在這樣安靜的夜裡,那哨音有一種令人很不愉快的高頻率。他的臉,他的身體,全都隱沒在暗處。我不認識他,只跟他說過幾次話而已,大都在清晨遛狗的路上,我帶著萊拉經過他的屋子。我忽然很想回家去,很想放下這一切不管了,我能做些什麼呢——不過現在他必定已經看見了我手電筒的光,來不及了,畢竟我覺得這人不可能在這麼晚的時候沒事獨自一個人待在這裡。他不應該這樣一個人待著。這樣不對。
「哈囉。」我靜靜的招呼,配合這份安靜。他轉身,在那一刻我什麼也看不見,他手電筒的光線筆直的打在我臉上,他發覺了,把手電筒朝下。我原地不動的站了幾秒鐘,等視覺恢復正常,再走向他的位置,我們一起站在那裡,各自把手電筒的亮光從屁股的高度打向四周的景觀,每一樣東西看起來都不像白天看到的樣子。我早已經習慣了黑暗,我不記得曾經怕過黑,可是一定有過,現在它感覺起來很自然很安全很透明——不管裡面事實上隱藏了多少東西,就算有過也不具任何意義。沒有東西鬥得過身體本身的光亮和自由;高度不是約束,距離不是限制,這些都不是黑暗的資產。黑暗本身只是一個任人遨遊的無邊空間。
「牠又跑掉了,」我的鄰居說,「撲克。我的狗。經常這樣。牠都會自己回來。可是牠這樣跑掉真的教人睡不著。現在林子裡都是狐狸。況且,我還不好關門。」
他似乎有些尷尬。我大概也會如此,如果是我的狗。我也不知道如果萊拉跑了我會怎麼辦,不知道我是不是也會出來尋找她。
「你知道他們說邊界牧羊犬是世界上最聰明的狗嗎?」他說。
「聽過。」我說。
「牠比我聰明多了,撲克,他知道的。」我的鄰居搖搖頭。「幾乎都要聽牠的了,恐怕。」
「哦,這不大好。」我說。
「是啊。」他說。
這才驚覺我們還沒真正的介紹過自己,我舉起手,讓手電筒的光照著它,好讓他看得見,我說:
「傳德.桑達。」這一招使他有些困惑。花了一、兩秒的時間他才把手電筒換到左手,伸手握住我的右手,說:
「拉爾司。拉爾司.豪居。『居』要唸成『基』。」
「你都好嗎?」我說,在這樣的暗夜裡這句話聽起來真是怪得可以,就像很多、很多年前,我父親在森林深處的一場喪禮中說「節哀順變」的事,我立刻後悔說出這四個字,拉爾司似乎沒有在意。也許他認為這句話很恰當,在野外這種情況下兩個男人互相寒暄並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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