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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嘛要這樣?口氣差真多。』梳了梳俏俏的長睫毛,泡泡一點想要閉嘴的意思也沒有的哇啦啦說:『泡泡我啊,就喜歡笑起來酒渦很深然後胸肌大塊的男生,或者是有錢的品味老gay可以喔。』
「你閉嘴、泡泡!」
『重點是年紀不可以比我們小太多喔,不然撒起嬌來會好奇怪的,我說人啊、為什麼想談戀愛,無非就是想要能夠有個可以盡情撒嬌的對象嘛,呵~~』
「呵個屁,閉嘴!」
沒完沒了、真的是,不理他、我乾脆結束這話題:
『你們要走了嗎?還是再來一杯?』
『再來一杯!』
這對兄妹異口同聲的說。
第二杯蜂蜜啤酒上桌。
從去年的某個星期日下午,我們三個人第一次坐在這裡開始,這習慣好像就這麼無需言說的成型了:每個星期日下午三點鐘,我們三個人就會坐在這裡分享兩盤炸薯條以及各自喝掉兩杯500c.c的蜂蜜啤酒還有瞎聊些不經大腦思考的亂糟糟的沒營養廢話、好淨化彼此的心靈,彿彷如此一來才能夠有繼續把下一星期過掉的動力;沒有一天例外,打從我們三個人第一次坐在這裡喝啤酒、吃薯條、瞎聊天開始的那個宿命似的星期日下午開始,沒有一個星期日的下午、我們不是一起坐在這裡渡過的。
有夠奇怪的友情,每次想起這我們三個人的星期日下午時,我總是沒辦法不這麼想。
我和泡泡是高中同學,不過我很懷疑我們高中三年到底有沒有跟彼此說過一句話。我始終記得開學第一天在班上看到泡泡這傢伙時,心底就立刻有種『此人非我族群並且敬而遠之為妙』的意識感,泡泡這傢伙從高中開始就長得太漂亮而且打扮太時髦尤其作風太騷包,他外表明明可以是偶像劇裡那些迷死一缸子女生的花型男,但他一開口說話卻偏偏要像個諧星,這種男生在女孩子堆裡絕絕對對是個會導致戀愛市場嚴重失衡的殺無赦,但天見我憐的是泡泡喜歡的反正也不是女生而是男生,而且他很騷包,我知道我已經提過了但我就是忍不住要再提一次。
這個騷包泡。
當我們每個人都還在乖乖擠公車上下學的時代,這傢伙就開始風騷的開車來上課然後再開車到髮廊打工當洗頭弟。
當時班上有同學忍不住好奇問他為什麼要開車上下學、難道不怕被警察逮嗎?結果這傢伙直接了當的就回答:
『泡泡我啊,就是物色到每天經過的十字路口有個交通警察帥到爆!所以才故意每天無照駕駛經過他,看能不能哪天被他逮個正著還逮出個火花來,哈!』
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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