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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前言:啊!我這一生
一個人,能夠為這世界做什麼?這個問題,我從來沒想過,只是拚命做而已。
我從來沒有想過,會寫一本書,來講我的事。
前段時間,許多記者跑到市場來採訪我,問我一堆問題,我都告訴他們:「能講的早都講過了,我真的沒有什麼要講的!」然後趕快趕他們走,免得影響我做生意。
我只是一個小攤販,國小畢業,賣了近五十年菜,足跡幾乎不出台東,見識有限。我會做事情,但真的不會講什麼大道理。
我當然知道,記者會跑來採訪我,是因為我捐錢的事情,被兩個我從來沒聽過,也從來沒看過的外國雜誌〔按:《富比士》(Forbes)雜誌和《時代》(Time)雜誌〕注意到,並且還選我當上「慈善英雄」和「百大影響人物」。那是什麼東西,我也不知道。
從一開始,我就不知道他們為什麼選我上榜,我也從不認為自己是什麼「英雄」或「人物」,我只是平凡人,一個微不足道的菜販;我所做的,也只是盡量做我能做的事,並沒有什麼了不起的地方。很多人比我有名,捐的錢也比我多,多到十倍、二十倍,甚至上百倍的都大有人在。
事實上,比我更有能力捐錢的人真的很多。
媒體將我捐錢的消息大量曝光後,有一位常向我買菜的熟客告訴我:「我這幾年和別人做生意,被人家倒掉的錢,要比你捐的錢還要多!」嘆了一口氣,她還說:「唉!結果現在你這麼出名,我卻是慘兮兮……」
聽了這些話,我又好氣又好笑,只好說:「每個人用錢不一樣,你想當老闆娘,我不想當老闆娘,我只想做我高興的事。」不過,在我的心裡,很想對她說:「若早知會被人倒掉,還不如拿去捐給別人。」
其實,只要願意幫助別人,不論力量大小,只要做了,就是與人為善,功德無量。這個潛力,幾乎人人都有,差別只是在做或不做而已。
前兩天,一個阿嬤來買菜時,對我說:「阮要來給你買菜,錢要給你賺,因為你都會替我們省錢,再來寄付(註:台語,「捐錢」的意思)」錢。」我跟她說:「對啦!歐巴桑你這樣講,我最喜歡聽。」還有一位醫生娘常客,來買菜時也鼓勵我,並且稱讚我做好事,要支持我,我覺得很不好意思,只好說:「好啦!可以做,我就做!我會盡量去做!」
這樣的經歷實在很奇妙。因為這些事我一直默默在做,從不對人說,因為這是我自己的事,並不想讓別人知道。但是,突然間,好像每個人都知道了,不管認識或不認識的人,見到我,常常都會說上幾句。
出版社約我出書,要我談「我的一生」。想了又想,在我的一生中,波折實在很多,其中還發生了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照理說,以我當時的年紀,又是一個女人家,這些事情本不應該讓我碰上,但最後它們還是發生了。後來,我只好把它們都看成是上天對我的重重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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