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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神對話I》內文摘錄(明體字是作者的話,楷體字是神的話。)
創造人生而非維持生活
你是不是說,我世俗的成功(在此我們試著談論我的事業)將決定於我選擇的「是」的狀態。
我並不關心你世俗的成功,只有你關心。
的確沒錯,當你很長的一段時間都處在某種存在狀態時,你在世上所做的事很難不成功。然而你不需要擔心「維持生活」(making a living),真正的大師們是那些選擇去創造人生,而非維持生活(make a life, rather than a living)的人。
從某種存在狀態你會躍出一個如此豐富、圓滿、宏偉,而且如此有益的人生,以致世俗的物品和世俗的成功將不再為你所關心了。
人生的諷刺是,一旦世俗的物品和世俗的成功不再為你所關心,它們流向你的路便打開了。
記住,你無法擁有你想要(want)的東西,但你可以經驗你有(have)的不論什麼東西。
我無法擁有我想要的東西?
不能。
在我們對話的初期,你說過這點。但,我仍然不了解。我以為你曾告訴過我,我可以有不論什麼我想要的東西。就像「如你所想,如你所信,就會給你成就」一類的話。
這兩個聲明彼此並無不一致之處。
真的嗎?對我來說,它們顯然像是不一致。
那是由於你缺乏了解。
哦,我承認我缺乏了解,那就是我為什麼跟你談話的原因。
那麼我會解釋。你無法擁有任何你要的東西。光是要某樣東西的行為本身,就將它推離你了,如我之前說過的。
嗯,你可能先前說過,但你讓我跟不上,太快了。
努力跟上來,我將更詳盡的再講一遍。試著跟上來,讓我們回到你的確了解的一點:思想是創造性的。好嗎?
好的。
語言是創造性的,懂嗎?
懂了。
行為是創造性的。思想、言語和行為是創造的三個層次。你跟上了嗎?
就在你身邊。
很好。現在讓我們暫且拿「世俗的成功」做我們的主題,既然那是你一直在講和問的事。
太好了。
現在,你有沒有「我想要(want)世俗的成功。」這個思想?
有時候有。
有時候你是否也有「我想要更多錢」的思想?
有的。
所以你既不能有世俗的成功,也不能有更多錢。
為什麼不能?
因為除了帶給你你所想的東西之直接顯現之外,宇宙別無選擇。
你的思想是「我想要世俗的成功」。但你了解,創造的力量就像個在瓶子裡的神仙。你的言語就是它的命令。你了解嗎?
那麼,為什麼我沒有更多的成功?
我說,你的言語是命令。現在你的言語是:「我想要成功。」而宇宙說:「好的,你是那樣。」
我仍然不確定我懂。
這樣想吧,「我」這個字是發動創造引擎的鑰匙,「我是」這話是極端有力的,那是對宇宙的聲明、命令。
現在,跟在「我」(它召來偉大的我是)字後面的不論什麼,往往會顯現在物質世界裡。
所以,「我」+「想要(want)成功」產生出你缺乏(wanting)成功。「我」+「想要錢」必然產生出你缺乏(wanting)錢。它無法產生其他東西,因為思想、語言是創造性的,行為也是,而如果你的行為說你想要成功和金錢,那麼,你的思想、言語和行為是一致的,而你一定會有這些「缺乏」的經驗。
*在關係裡沒有義務,只有機會
當人類的愛情關係失敗(這完全是就人類的說法而言,實際上關係永遠不會真正失敗,只不過沒產生你所想要的結果),那是因為人們為了錯誤的理由進入關係。
大多數人進入關係時,著眼在他們能從中得到什麼,而非他們能給予什麼。
關係的目的是,決定你喜歡看到自己的哪個部分「顯出來」,而非你可以捕獲且保留別人的哪個部分。
就關係,甚至就整個人生而言,只能有一個目的:去做,而且去決定你真正是誰。
你說,你本來「一無是處」,直到有位特殊的人出現,這雖然很浪漫,但卻不是事實。更糟的是,這是將不可置信的壓力加在別人身上,要他做各種他本不是的一切。
為了不想「令你失望」,他非常努力的想做些什麼,直到再也做不下去了。他不再能完成你對他的期待,他不再能扮演好你派給他的角色,於是憎恨逐日累積,憤怒也隨之而至。
最後,他為了要救自己(以及那關係),這個「特殊的人」開始重新做回他真正的自己,較為按照他真正是誰去行動。差不多就在這時,你說他「真的變了」。
現在你說你的這位「特殊的人」已進入了你的人生,你覺得完整了,這非常浪漫。然而,關係的目的並不是有一個能令你完整的人;而是有一個你可以與他分享你的完整的人。
這就是所有人際關係的矛盾所在:你並不需要一個特定的人,來使你完全體驗你是誰,但是⋯⋯沒有另一個人,你卻什麼也不是。
讓在關係裡的每個人都只擔心他自己──自己在做誰、做什麼和有什麼;自己在要什麼、要求什麼、給予什麼;自己在尋求、創造和經驗什麼,那麼,所有的關係都會綽綽有餘的滿足其目的,以及關係裡的參與者!
讓在關係裡的人別去擔心別人,卻只、只、只擔心自己。
最有愛心的人就是「自我中心」的人。
如果你無法愛你自己,你便無法愛別人。許多人犯了一個錯誤,他們經由愛別人來尋求對自己的愛。當然,他們並沒有覺悟到自己正這樣做,這並非一個有意識的努力。這是在心裡進行的,心的深處,在你們所謂的潛意識裡,他們想:「如果我能愛別人,他們也會愛我。那麼我將是可愛的,而我能愛我自己。」
這個概念的反面就是,許多人恨他們自己,因為他們覺得沒有人愛他們。這是一種病—這是人們真的害了「相思病」(love sick),因為真相是,別人的確愛他們,但那根本與你無關。不管多少人公然宣稱對他們的愛,都還不夠。
首先,他們不相信你。他們認為你試圖操縱他們—試圖得到什麼東西。(你怎麼可能愛他們真正的樣子?不成,一定有些錯誤。你一定想要什麼東西!那麼,你到底要什麼?)
他們鎮日無所事事,只試著理解怎麼有人可能真的愛他們。因為他們不相信你,於是開始從事一些活動,好讓你去證明。你必須證明你愛他們,而要做到這點,他們可能要你開始改變行為。
其次,如果他們終於得到一個結論:能夠相信你愛他們了,他們又會開始擔心能保有你的愛多久?所以,為了要抓住你的愛,他們開始改變他們的行為。
如此,兩個人都在關係中喪失了自己。他們進入這關係,希望找到自己,卻反而喪失了自己。
這種配對所導致的怨懟,多半是在關係中喪失了自己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