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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該模仿什麼動物?
自認意志堅強且現實的人通常深信人類天性自私,生存即戰鬥,適者生存。根據此理論,即使表面上以文明妝點,人類必須遵從的基本法則仍是叢林戰鬥。所謂「適者」就是具有優越武力、卓越智謀和絕對無情進行爭鬥的人。
「適者生存」的哲學廣為傳布,使得那些在個人鬥爭、企業競爭或國際關係上行為無情自私的人可以安撫個人良心,說服自己不過是順從了自然法則。但公正的旁觀者可以用自身的人類經驗捫心自問,是否老虎的無情、狐狸的狡猾及遵從叢林法則,確實適於佐證人類的適者生存?如果人類非得從低等動物中尋找仿效對象,除了猛獸之外,是否還有能夠師法的對象?
舉例來說,我們可以效法兔子或小鹿,並將「適者生存」定義為快速逃離敵人的能力。我們也可以效法蚯蚓或鼴鼠,將「適者生存」視為躲藏及逃躲。我們還能參考牡蠣或家蠅並將其適者生存能力定義為大量繁衍以免被天敵吃光。在《美麗新世界》中,赫胥黎描摹了將人類當作群居螞蟻的世界。世界在菁英團隊的管理下,或許像蟻群一樣的團結、和諧、有效率,但就像赫胥黎所昭示的,那也沒有任何意義。若單純以動物為目標來定義所謂「適者生
存」,我們可以設計出無數不適合人類的行為系統:我們可以師法龍蝦、狗、麻雀、鸚鵡、長頸鹿、臭鼬或寄生蟲,因為牠們很明顯在各特定環境都生存得很好。然而我們也該問問,是否人類的「適者」真與低等動物的「適者」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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