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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嘲笑又何妨
十二歲那年我參加夏令營,喜歡上一個女孩。不用說也知道,如果喜歡上某個女孩,有個很重要的定律要遵守:那就是不能直接向人家告白。你必須先跟你的哥兒們說,透過哥兒們放消息給她的姐妹淘,再由姐妹淘轉達給她,然後你就會得到回應。於是我就把這個計畫付諸行動。
有次我在「美勞小組」還是叫什麼來著的團體畫畫──反正我只記得我畫得滿手都是,連衣服跟臉都被顏料弄髒了──上述的那個女孩跑到我面前,說:「給我一百年,我也不會跟你約會!」
其他的小朋友都笑了。一位輔導員試圖叫大家冷靜,說「對人要友善哦。」但想當然爾,根本沒人聽得進去。
我眼睜睜地看著女孩奔出穀倉(不然美勞小組還會在哪裡上課?)身上全是顏料,聞著穀倉的氣味,嘲笑聲不絕於耳──唯一沒有完全穿越時空讓我記得的感官是味覺,這真是謝天謝地,因為當場我八成會吐。
我被打槍了。
我記得自己想過,一百年其實不算長。起碼她夠喜歡我的話,一百年後會考慮跟我在一起。
拒絕,以及害怕被人拒絕,是我們面對「選擇自己」的最大阻礙。我們可以把這輩子遭拒的經驗做個總整理。被情人、被朋友、被家人、被政府、被企業界、被投資人、被合作夥伴、被員工、被出版社,以及其他等等的個人團體拒絕。
試著做這項練習:想想十次遭拒的經驗。是求職遭拒?寫小說沒人要幫你出版?被原本以為有機會在一起的男生/女生打槍?列出十項。再想想:列出一百項容不容易?我說不定能列出一千項呢。
但要是你從不嘗試呢?要是你因為害怕被拒絕,所以不敢嘗試呢?這我都瞭。我被拒絕的次數多到根本懶得去記了,來到我覺得多到爆表,無須再記的境界。如果你把一天的行程攤在面前坦誠以對,就會發現(無論是不是你的錯):收到騷擾信,有一展長才的機會但沒被錄取(即使得到別處青睞),有人無法理解你的想法,有人對你不爽、生你的氣,你做牛做馬卻被人棄如敝屣。
你不能去恨那些拒絕你的人。不能讓他們得逞。你也不用去祝福那些愛你的人。每個人都是從自身的利益付諸行動。
你需要的是,建一棟日後要住的房屋。從鋪設堅實的地基著手:打造兼具身心靈和情緒健全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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