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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別讓愛情沖昏頭
談情說愛也能簽條約,「愛情承諾書」具有法律效力嗎?
還記得Alice跑來找我的時候,已經三十三歲了,早就不是天真浪漫的小女孩了。蹬著一頭剛燙好的大波浪頭,遠遠就聞到她身上ChannelNO.5的香水味道,一大清早咖啡廳裡,有點嗆鼻。
一大清早看她頂個淡妝,神情愉悅像隻麻雀一下講個不停,男人緣一直很好的她,身邊總是不缺蜜蜂、蒼蠅,可是這樣的一朵鮮花,也總是有不小心插到牛糞的經驗,這已經是她第N段無疾而終的戀情了,所謂的「無疾而終」,就是男人在遇到她之後,不知道為什麼就莫名其妙失去聯絡加上已讀不回,連環扣也奪不了命了。
最近一次跟她碰面,她說:「這一次我學聰明了!你知道嗎?上次那個JHONNY真是個混蛋,我對他那麼好,送他香水、幫他付手機費用,可是後來他居然都沒有回我電話,人也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害我難過好久,我有一個朋友教我,他說男人嘴上無毛,辦事不牢,交往前是不是應該要來簽個愛情承諾書呀?」
聽到這裡我納悶了?於是也隨口問道:「是歐!有這種鬼東西?那是要怎麼寫?妳想要什麼?」
看著Alice獻寶似的從貴森森的LV包包裡拿出一疊約十公分厚的A4紙,上面斗大字寫著「愛情承諾書」,甲方:Alice Wang,乙方空白,兩人約定愛情年限、為了保障愛情的溫度有以下的協定合約,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諸如此類。
一邊翻閱,我忍不住有點微怒:「Alice小姐,你的愛情可以定型化契約歐?誰教你的啊?有法律效益嗎?親愛的,你究竟想要什麼?」
想不到Alice忍不住就哭了。「怎麼辦?我好擔心他不愛我,什麼時候我才能遇到真心愛我的人,為什麼那些男人都已讀不回,我對他們那麼好!愛情究竟要多久才夠呢?我真的好想要有一個人可以一直守在我的身邊,像合約上一樣,給我一個時間,支付對方多少薪資就好、每天固定陪我多少小時,但每次合約一拿出來,他們就跑了,我怎麼辦呀我?」
聽到這裡我真覺得,女人的累跟淚,都不值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