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禮物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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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人會因為聾人夫妻的孩子也可能是聾人,便主張聾人不應生子。有些人明確說明區別在於接受和追求,並主張異性戀聾人父母的聾人孩子只能是「自然」生下。然而,愛與規則不見得能和諧相處,所謂的自然本來就是不斷變動、不自然的概念,且常被用來掩飾歧視。反對雪倫與凱蒂斯的選擇的人,很可能也不了解這兩位女士的生命歷程,不知道兩人都有大學學歷,事業成功,明顯很幸福,社交活躍,感情也很好。最初的那篇報導解釋道:「許多準父母篩選出不要的特質,加以剔除,同樣也有許多人選出想要的特質。很多時候,目的不是生出優質寶寶,而只是想要某一種寶寶,白人寶寶、黑人寶寶。男孩、女孩,或一個設想得更精細的寶寶。美國生殖醫學會發言人提普頓表示:『大多時候,小倆口想要的是和自己外型相似的孩子。』就這點而言,凱蒂斯和雪倫就跟許多父母一樣,想要一個符合自己形象的孩子。」
 
這個說法很難反駁。雪倫說:「如果能有個跟我們一樣的孩子,真的很不錯。」凱蒂斯說:「我想和孩子一樣,我希望孩子享受到我們所享受的樂趣。」在你知道兩人是聾人前,這些話聽起來都不偏激。狄妮絲在《自然》期刊的一篇文章中進一步分析兩人的動機:「溝通和追求親密感是人性中重要的一環,如果你真心相信孩子假使聽不到,情感生活也能同樣豐富,而且這樣你更能和孩子溝通,為何不做這樣的選擇?」凱蒂斯在聽障家庭長大,父母是勞工階級,沒受過教育。雪倫在聽人家庭長大,一直到走進高立德大學的手語世界,才找到自己。兩人都很欽佩受過教育的聾父母的聾孩子,也覺得經過一番努力,終於已經找到自己的幸福,可以把這樣的幸福傳給下一代。父母想要的孩子,是能從自己給予的東西中受惠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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