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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有1千萬人加入勞工保險,有58萬人加入公教人員保險,128萬人參加農民保險,約424萬人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勞工保險訂有勞工失能給付,公教保險訂有公教人員殘廢給付,參加農保、國民年金的人因身心障礙,訂有身心障礙給付。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有12類失能(精神、神經、眼、耳、鼻、口、胸腹部臟器、軀幹、頭頸臉、皮膚、上肢、下肢),公教人員保險殘廢給付有9類殘廢(眼、耳、口、胸腹部臟器、精神、神經、肢體或關節、頭或臉部、皮膚),農民保險身心障礙給付訂有12類障礙項目(與勞保失能給付一樣)。雖然這些社會保險的界定名詞略有差異,有的叫失能,有的叫殘廢、身心障礙,但對身心的保障範圍大致相同。
鑑別失能
勞工保險、公教保險對失能(或殘廢)定義範圍,分三種狀態,第一種是身體心理原本的能力喪失或減弱,比如腦中風後半身不遂;第二種狀態是失去工作能力,像腦中風治療、復健不佳,終身難以再返回職場工作;第三種是全部或部分失去照顧自己的能力,像重度腦中風的人,生活上就需要別人從旁幫忙與照料。
對於還在職場打拼的人來說,社會保險對失能(或殘廢)的人,指的就是失去身體心理能力、失去工作能力、失去照顧自己能力。
我們的社會福利看待失能(或殘廢),是專指身體心理功能喪失程度和需求來鑑定,比如身心障礙證明,分八個障礙類別:
第四章:需要被照顧時,該如何準備?
一、先知道被照顧要花多少錢
民國104年,全台灣76萬名失能失智者,從現在到民國120年會是120萬人,增加速度這麼快,還會有人覺得自己絕不會遇上嗎?一旦遇上,也決不希望只能說「早知道…」。現在就要先知道!
關於需要被照顧這件事,統整專家學者的見解和實務經驗,以下十二大類是家庭最需要照顧的慢性疾病型態:
要照顧一位需要長期照顧的人,幾乎生活要全新調整,首先是選擇在那裡安養、由誰照顧、怎麼照顧的模式,可以分為在宅安養、社區安養和機構安養三種。
三、政府長期照顧政策為何?
歐美日已開發國家對於老化問題非常頭痛,有些國家推出保險制度支應長期照顧服務,有些採取政府指定稅收編列財源補貼方式支應。台灣老化問題形成很早,老化速度直追歐美日國家,已經到非得徹底解決的地步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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