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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空蕩的床墊上,我把一個盒子搬到大腿上放著,剛剪短的指甲摸索著膠布封住的地方。很難相信這是我人生第一次搬到一個新房子,更難相信它居然離我今天早晨離開的那棟屋子有475公里之遙。直到去年夏天,我一直都是那個在放假期間跑到半小時路程之外的地方去露營的女孩,在她的曲棍球隊要參加外縣市比賽的那一年得假裝生病,也從沒去過迪士尼樂園,甚至是加拿大最受歡迎的主題遊樂園也沒去過,因為只要我一離家超過五十公里,氣喘就會發作。可是現在這已經不是問題了──這是我的失蹤所帶來的少數幾件好事之一──我可以自由地來去自如了。
但就是不能回到原來的生活,因為那樣做就太危險了。並不是因為不再當托麗•鮑格蘭會讓我損失很多東西,更不是因為在我失蹤前跟布蘭登那種不愉快的分手,還有我回來之後不願意談自己之前究竟到哪裡去時蘿拉的反應。現在我在薩德伯里唯一的朋友只剩下艾莉森,沒有我她會比較安全,很可能也會比較正常。
至少我是這麼希望的。因為其他的選擇會讓我覺得更加內疚,也更加難以應付。
我不再想那些事情,把紙箱打開,把焊接頭,電子萬用表和其他熟悉的工具都丟到一旁直到我找到想要找的東西為止。那是一個金屬球體,像柳橙一般大小,外觀除了一邊有個環狀接頭,看不出有什麼特殊之處,另一邊還有個小小的孔,沿著弧形軌道還有一道細小,有凹陷的接縫。
這就是那個繼電器。那個我雖然之前沒發現,確跟了我一輩子的機器天使。如果這個植入我手臂的液態金屬晶片就是把我綑綁在老家的鎖鍊,那這個繼電器就是那道無形鎖鍊終端的球體。但這個晶片現在已經無法發揮作用,裡面的程式已經被塗銷,水銀感應器也壞了。到現在我手裡的這個繼電器連閃都不閃一下。
那冰冷的小東西在我手掌裡,像個沒有生命的化石蛋,一動也不動。但在裡面的最深處仍有一絲微小的光線發出像是在奚落我的閃光。在薩德伯里的最後兩天我曾試著要把這東西給解決掉,但無論我怎麼努力它都拒絕被我摧毀。用槌子錘卻總是被彈開,連一絲凹痕也沒有留下;想生火把它給燒掉,但表面連一絲焦痕也沒有;當我試著想把它丟進拉姆西湖的湖中央時,它就獨自盤旋在獨木舟旁,避開我用力拍擊的划槳,歷經這些挫敗之後我只好放棄,再把它給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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