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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所謂「月入三萬日圓的生意」(節錄)
一個月只賺三萬日圓
「月入三萬日圓的生意」,指的是一個月只賺三萬日圓的生意。由於一個月只賺三萬日圓,腦滿腸肥的歐吉桑連理都不想理,且全球化的觸手已伸向世界各個角落,似乎也不會理睬這塊。也就是說,這種生意與競爭無關,因此能做的事很多。我試著和十個學員一起腦力激盪,兩小時就想到了五十種以上的「月入三萬日圓的生意」。
這裡所說的三萬日圓,是收入減掉製造成本或進貨價得出的數字。以會計用語來說,就是毛利或營業利益。也就是可當作生活費的金額。
只做好事
「月入三萬日圓的生意」,只將做好事當作生意項目。所謂「好事」,指的是能讓人和社會變得幸福的事。也就是說,這類生意要做的事,是去找出讓人和社會不幸福的問題,並且予以解決。
我們一直認為「經濟富裕就能帶來幸福」,並為此努力至今,但事實似乎並不然。不幸處處可見。因此,月入三萬日圓的生意可做的項目很多。不過,這種生意雖然很多,但都賺不了什麼錢,因為來往的主要對象都是不太有錢的人。因此,才會一個月只賺三萬日圓。
將做好事當成工作,稱為社會企業,而以此創業的人,我們稱為社會企業家。二○○六年獲頒諾貝爾和平獎的孟加拉鄉村銀行創辦人尤努斯(Muhammad Yunus),就是社會企業家的代表。說社會企業是時代的邀請,也不為過。
只有好人會做
願意將做「好事」當成工作,一個月只賺三萬日圓的人,一定是「好人」。好人不喜歡過度競爭,厭惡必須犧牲他人所換來的幸福。他們希望自己為了追求幸福和充實人生所做的努力,也能讓他人幸福、社會變得富裕。因此,「月入三萬日圓的生意」只有好人會做。
但應該會有人發出噓聲說:「做生意沒那麼天真簡單」。真是如此嗎?做生意一定得野心勃勃、厚著臉皮賺錢嗎?這種邏輯可成立的時代的確持續了很久,不知從何時起,商業變成了不顧道義的戰爭。
但是,這種不講道義的戰爭已開始讓許多人感到疲倦,也開始有人抗拒。因此,好人藉由做好事賺錢的開始變多,這種想法絕對不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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