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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編輯這種工作,必須一天二十四小時、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不間斷地思考書籍和雜誌的事。就算放假在家,也總是為了工作而動腦,不停尋找新的文本內容。總而言之,就是沒有假日可言。持續在這樣的狀況下生活,我的體力明顯衰退,結果導致專注力下降,感覺身體狀況一直在走下坡。最後,竟然長了帶狀皰疹。
長帶狀皰疹時我就已經有自覺,這是身體健康亮黃燈的訊號。但是,我也不可能因為長帶狀皰疹就休假。我知道就算請假,自己也無法恢復活力,既然如此就更不能休息了──睡不著又不能請假,我好像被追著跑似的不停工作。
我感覺到這樣下去只會不斷累積疲勞,之後不只身體,可能連精神都會崩潰。此時我第一次心想:「不能再這樣放任不管了!」
因此,我去身心精神科掛號。去醫院看診之後,馬上就獲得處方藥。
我回到家,因為實在是不想吃藥,所以把藥放在手裡端詳。如果按照醫生的建議服藥,那天我應該可以睡得很熟。但是,我的疲勞仍然無法消除。
因為不想吃藥,所以開始模模糊糊地想著:「那我到底該怎麼辦呢?」
「或許做一些可以忘記工作、稍微脫離現實、能消除壓力的事情會比較好。可是,要做什麼好呢?」正當我在想這些事情的時候,腦海中突然閃過一個念頭:「去跑個步吧!」
當時,剛好是我四十三歲那年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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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
跑步是什麼呢?如果籠統地回答這個問題,我想答案應該是「挑戰」吧!
所謂的挑戰就是指想不想改變自己。為了改變,嘗試各種不同的挑戰。有時候也會失敗。不過,那對自己而言也是必要的失敗。畢竟,失敗會帶來下一次挑戰的靈感。
每天都要挑戰。
我每次說我已經五十二歲,大家都會嚇一跳。大家都會說「您看起來好年輕!」也經常問我:「您平常怎麼保養呢?」、「請教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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