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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出發前:
離職,才發現自己為什麼工作
大部分翻開這本書的人不認識我,討論自由工作生存之道之前,可能需要介紹自己的背景。
25歲出社會的我,至今只做過一份正職工作,在商業管理類的雜誌當編輯。因為是自己喜歡的工作,所以從採訪編輯、後製編輯、主編,一待就是7年。這份工作讓我從一個沒有採訪寫作經驗的新鮮人,學到編輯的賴以為生的專業。和同事一起打拚,從沒有知名度的創刊期(打電話邀約採訪常被以為是詐騙集團),到後來漸漸被讀者認識的成就感,直到現在都是非常珍惜的回憶。
說來有點不好意思,但我非常喜歡工作。寫出一篇好文章,做出一個漂亮的專題企畫,完成一本精采的刊物,都讓我覺得成就感十足,一天有做事,就覺得生活很充實。工作讓我可以期待自己,努力寫出好東西,如果別人覺得它有趣或是有用,那就更棒了。
在編輯部上班的時代,沒有想過有一天會辭職。
因為太熱愛工作,我以為自己什麼都行。辦公室一出現新任務,我會主動扛下來,一方面怕自己不做會害同事加班,一方面也想爭取表現機會,明明工作已經滿檔,遇到想寫的文章、想採訪的人,還是跳出來承諾會完成。上班時間做不完,那就加班吧!努力加班到半夜,還覺得這樣燃燒的自己很偉大。老闆不是不擔心,但員工承諾可以做到、也表現出很想做的樣子,這任務不交給你都說不過去。
成為編輯部優良員工的那年,我連員工旅遊都沒去,一個人在辦公室加班寫稿。沒有被逼、沒有被拗,一切都是自己主動。等到發現不可能承擔無限增加的工作量,把加班當常態實在不應該的時候,為時已晚。
那時我做了一個非常有趣的特別企畫,在正統商業雜誌分析少女偶像團體的經營策略,我自認那是別人不可能寫出來的企畫,同事也稱讚我做了個新鮮的嘗試(感謝讓這種怪提案通過的總編,也感謝如此開放的工作環境),雖然由於太脫離商業雜誌的常軌,內容沒有賣得很好,但那是我上班族生涯中最有創意、也投注全力的一次出擊,照理來說,我應該充實感爆表、成就感頂天,但是我沒有。
企畫完成之後,我幾乎整個月沒有和同事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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