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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只有決定創新人才這個當前流行的主題,卻沒有決定具體的目標。這樣一來,「正致力於有意義的專案」遂成為人事經理用來自我滿足,而大家只是陪著他團團轉罷了。
這類只有「主題」沒有「目標」的會議,我不知道遇過多少次了。在什麼日期之前、要產出什麼結果、要向誰提出?本來一切都應該從「達到目標的必要條件」反向計算,結果卻是「反正就先試著討論看看吧!」,隨意的召開會議。
如果我是那位經理,我會先找決策者討論,了解專案的目標為何,清晰掌握產出結果的輪廓。基本上與成員共享所有的資訊,包括「最終目標是這個,為此必須獲得某人的同意,會議資料要具備哪些資訊、最晚於何時提出」等等。假使目標缺乏具體的內容,無論聚集了多麼優秀的成員,也難以發揮力量。一切皆從藉由語言明確傳達以及共享目標開始。這就是凌駕一切,最重要的會議鐵則。
會議的目標只有四種,「決定」、「創造」、「傳達」、「聯繫」
我認為會議的目標類型大致上可分為四種。
■ 做出決策(決定)
根據客觀的數據或事實關係提出明確的結論。必須從多個選項之中「選擇」結論。
■ 提出想法(創造)
與會成員針對服務、商品或企劃募集想法。如果決策是減少選項的過程,那麼提出想法就是增加選項的過程,因此會議的設計方法將會大不相同。
■ 共享資訊(傳達)
將已經決定的內容告知他人,在成員之間形成認同感並且實際採取行動。人類是基於自身情感採取行動的生物,因此並不會無條件的執行既定之事。就拿組織重組或人事異動這類重大的決定為例,比方說「佐藤先生,從下星期開始你就轉調到總務部。在那之前請完成工作交接。」沒有人願意突然收到這種職務異動指示的郵件吧?為了能夠將決策付諸實踐,尊重成員的情感、營造認同感也是會議的一大重要目標。
■ 建立團隊(聯繫)
對於日本企業來說,或許鮮少將此項視為會議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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