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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工作十災,你中了幾項?
「如果人工作是為了謀生,為什麼要讓工作把自己搞死?」
──電影《黃昏三鏢客》
如果必須為「工作」下一個定義,那會是什麼?
「為了他人而做的一種改變世界的組織性活動。」這個廣泛的定義把有收入的工作、志工和家務勞動都納入同一個詞彙中。然而, 「有收入」的工作才是本書唯一關注的主題(關於家務勞動,當最大受惠者並非本人,而是家中其他成員時,不在本書探討範圍內)。
工作與娛樂不同,娛樂有可能成為改變世界的活動(例如創意性娛樂),但始終是為了自我滿足。工作與消費也有區別,消費只是在使用這個世界,並沒有改變世界,而且只為了自己的利益。
如果我們根據活動的類型及活動抱持的目的,來安排不同的活動,那麼工作將占據一個獨特的地位。畢竟,很少有活動是以改變世界為目的,也沒有任何活動像工作那麼持久、要求專業、講究制度。有些人會在週末閒暇時自己動手製作珠寶,但這種作品永遠無法與巴黎梵登廣場(Place Vendom)的頂級珠寶相提並論。
工作當然是一項獨特的活動,可是輪廓越來越模糊,特點也越來越不明顯。通訊科技的進步帶來新工作型態(遠距工作、平台經濟、群眾外包……),使得工作與工作以外的界線逐漸消失。
科技革命只是造成工作根基動搖的其中一股力量,還要再加上組織上的改變(企業國際化、多次裁員、產線外移),管理上的改變(精益管理、組織扁平化),整體經濟結構的轉變(全球化、富裕而且人口老化國家的經濟成長疲軟),以及社會的轉變(性別角色轉換、價值與工作面貌的跨世代多樣性)。
當代的「工作十災」
這些深層力量累積起來,導致顯著的工作亂象。21 世紀的已開發國家工作者,就像古埃及法老王,必須面對當代的工作十災:
1.勞累:工作的強度無庸置疑,有時候甚至造成過勞。這種現象跟國際競爭、科技發展、股東與經營管理者施壓都有關係。
2.荒謬:在富裕國家,工作者需要有意義的工作,卻面臨經濟缺乏意義的窘境;經濟不再回應需求,因為需求早已獲得滿足,於是經濟以人為的力量創造欲望。希望對社會有用處的渴望,跟企業追求成長與獲利的目標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