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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日 十字架的救贖
「基督為了我們受了咒詛,救贖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三:13)
當我們思想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時,聖經就指教我們有關的兩件事:第一是十字架的救贖:基督的死使我們完全脫離罪的刑罰;其次是十字架的交通:由於我們與基督一同釘死在十字架上,因此在交通中分享了祂死的經歷。
在今天的經文有三個極大的思想:神的律法對罪和所有犯罪的人宣佈了刑罰;基督為我們受了咒詛(刑罰),此除去罪的權勢,藉著十字架我們現在有永遠從罪和其權勢力得贖;十字架向我們人因有罪本應受到刑罰,但基督代替並且勝過了,救我們完全而永遠脫離其刑罰。
這些思想使本來迷失而無助的罪人因此有信心和希望的確據,神在樂園中已宣佈地和其上萬物的刑罰,在以巴路山,次重申律法,向一半的以色列人十二次的宣佈各樣罪的刑罰,而且「被掛的都是神所咒詛的」。(申一23,廿七15-20)但他們又如何能想到神的兒子,卻親自掛在木頭上擔當我們的刑罰?神的愛卻在福音裏實在表現出來,以使所有相信基督耶穌的人都得免其刑罰。
傳揚十字架救贖的福音,是我們得到永遠救恩的基礎,對於那些相信這福音是完全真的人,因此有說不盡的感謝。我們無法向神保持易碎的心,然而卻能活在祂的愛裏,並使相信而得救的人認識祂。
神啊;我為十字架的救贖向祢獻上讚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