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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寒身體力行,幾乎把所有能用的時間,都花在功課上。在八點鐘以前走路到達法學院,上午連上幾堂政治學專科課程,中午吃便當,在教室裡書桌上打瞌睡,下午上選修課程,五點鐘走回宿舍,晚飯後自習兩小時,然後就寢。他從星期一到星期五都是遵守這個日程;星期六和星期天自修。平時沒有娛樂活動;在我認識他最初一個階段,他連電影都不看。我們最多不過是在新公園後面的攤位上吃一碗當歸鴨,或者在信義路上一家店舖裡吃一碗陽春麪。
我試著遵守他的日程,覺得應付不來。我不是怕上課,而是課堂之間的空檔太長,有兩三小時之久,用不完作自習。夏天時趴在教室裡燙人的書桌子上午睡,不一會混身是汗,等到上下午課時,衣服黏在身上,很不好受。在空檔時,我常想上街買點茶水或零食,怎麽都說不動他和我一道去,也就罷了。
過些時我習慣了他的日程,完全照他的規矩行事。我沒有曠過課;到了第一學期末,我倆是班上三十幾個學生中僅有的兩位,從未缺過一堂課。很多走讀生可不同了,他們偶爾來上課,好像看教授的面子似的。教授們呢?從不點名,也不計較。只有在月考和期終考試時,才看到同學們把教室擠得滿滿的。
教授們不點名便罷,也不採用教科書。這是因為他們都是從大陸來的,過去寫的教科書,沒有帶過來在台灣發行。事實上,在那個動亂年代,台灣沒有書局可以印行教科書。只有一位教「國際法」的雷崧生教授,發給學生講義。所有其他教授上課時,就是口頭講話,黒板上寫字。我們當學生的,就要記筆記。劍寒交待我,什麼叫作用功?用功就是一字不漏地記教授所講的,所寫的。然後讀筆記,讀之再讀,參加月考和期終考試。考試以一百分為滿分,六十分為及格。同學中拿六十分以下的人,非常少;拿八十分或以上的更少;九十分或以上幾乎是沒有。
一九五一年秋季學期,也就是我的第一學期,我依照劍寒的辦法,儘量充份記筆記,得到七十幾分的成績。到了第二學期,一時心血來潮,改變了記筆記辦法,不再一字不漏地記,而是經過思索,把教授所講的主旨寫下來,不記無關緊要部份。這樣,不但可以增進暸解,也可用多餘的時間,把筆記寫得清楚整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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