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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一年三月,美國國會通過一七七六號法案,史稱「租借法案」,該法案授權美國總統「售賣、轉移、交換、租賃、借出、或交付任何防衛物資,予美國總統認為與美國國防有至關重要之國家政府」。法案最初授權總統借出不多於十三億美元的物資。小羅斯福隨即成立「租借法案管理辦公室」。在法案生效時,可使用國家僅包括大英國協,四月之後中華民國開始納入,並於十月允許蘇聯運用此法案採購物資。
為了抑制日本擴張,美國於一九四一年七月二十五日凍結日本在美資產。八月一日,小羅斯福總統下令對「所有侵略國」實施石油禁運與經濟制裁,英國與荷蘭同時跟進。對於石油、鋼鐵、工具母機有百分之七十從美國進口的日本來說,這政策極為致命,除非日本將軍隊撤出中南半島與中國,否則日本國內儲存的石油資源將會耗盡。日本不接受此條件,並決定進攻東南亞奪取該地資源,以維持日本的霸權,並持續對中國的戰爭。
美國在東南亞除菲律賓以外沒有殖民地,理論上日本要奪取資源可以不用和美國開戰。但日本已經認定美國會出手干預,所以與其等到美國出手干預,協助英荷之後再被動應戰,日本不如先發制人,先行摧毀美國以夏威夷珍珠港為基地的美國太平洋艦隊,再奪取菲律賓、關島、威克島等美國可拿來作為前進基地的領土,以排除奪取東南亞資源的阻礙。
日本為什麼會有這種戰略?這和美國沒有龐大的常備軍,以及不想捲入長期戰爭有關係。因為沒有龐大的常備軍,所以日本預計在戰爭初期可以取得優勢,而美國不想長期戰爭,所以有可能在夏威夷陷落後就談和。以事後之明來看,當美國沒有展現對抗武力侵略的意志與決心,疏於必要的戰備,反而招致了戰爭。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八日(美國時間是七日),日本以海軍艦載機偷襲美國太平洋艦隊的總部──夏威夷的珍珠港──造成美國艦隊巨大損失,史稱珍珠港事變。日軍同時進攻香港、菲律賓、英屬馬來亞,接著是荷屬東印度群島(現在的印尼)、關島、威克島等地。在馬來亞海戰中,日本又大敗英國東洋艦隊。由於日本軍力強大、作戰準備包含訓練、士氣都強過盟軍,又掌握制空制海權,在幾個月內就橫掃亞洲,掌握了戰前所覬覦的各項資源,並將西方國家勢力逐出大半個亞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