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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看看女工本身的背景條件。我於二○○六至二○一一年、二○一五至二○一八年兩個階段,在大林訪談了二十一位返回女工。許多人彼此是老鄰居或具備血緣關係的親友,出國當時約三、四十多歲,正值壯年,赴沖時均為已婚。重返一九六○至七○年代保守封閉的臺灣社會,一位目不識丁的貧困農村已婚女性,要想長距離的向外移動,甚至漂洋過海出國,談何容易。她們來沖的主要目的,就是能在短期內賺到較多的錢,所有女工都是為了脫貧、改善夫家的經濟狀況而向外移出。且她們均為已婚,心繫臺灣的夫家及其子女;不識字也不諳日語,和當地工人或一般島民的互動,以比手畫腳、雞同鴨講居多,和頭家蔗農的溝通也很勉強,仍得透過翻譯或筆談。家住臺中的許哲夫,就曾擔任大東糖業株式會社的連絡員及移工的口譯員。因此,女工強調在島上最快樂、最興奮的事就是領薪水,對於其它與此無關的人、事、地、景、物,似乎沒有太多餘心餘力關注,也或許根本沒有興趣。其次,這和女工在南大東島上停留期間過短、生活作息封閉等實際生活密不可分。她們在當地的時間並不長,通常是從年尾到隔年的四、五月這段時期,配合甘蔗採收與製糖的季節而停留,頂多五、六個月,少則二、三個月。且她們的生活作息封閉,一天的作息是在蔗園、宿舍兩地間來回穿梭,生活的絕大多數時間,都是和同樣身為女工的臺灣人綁在一起,朝夕相處。(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