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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認識國寫內涵
民國107年開始,國文科寫作測驗有了重大變革。主要的方向有:
1. 將學測、指考都要考的非選擇題獨立成為單獨的一科。
2. 將以往非選擇題的文章解讀、文章分析與引導作文等統合而稱為「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簡稱國寫)。
3. 國文科選擇題佔50分,「國語文寫作能力」佔50分。
4. 指考不再考寫作測驗。學測需要考兩大題作文,各佔25分。
5. 「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施測的時間為90分鐘。
6. 「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需要先閱讀兩類文章,一類偏向知性,一類偏重情意;各為單獨一篇長文,或是二至三篇短文的組合。
7. 閱讀的文章可能是白話文、文言文或圖表;題材則有科普、文學、歷史、音樂、藝術、生物等不同的學科。
8. 國寫兩大題作文測驗的目的,一為「知性的統整判斷能力」,評量重點為:「正確解讀文字、圖表,並加以分析、歸納、提出自己的觀點。」一為「情意的感受抒發能力」,評量重點為:「(1)能具體寫出個人實際生活經驗。(2)能真誠表達內心情感。(3)能發揮想像力。」
國寫的變革並非貿然實施,而是符應世界的潮流與因應社會脈動的變化,循序漸進、逐漸改良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