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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還不夠,中世紀的歐洲人又轉向增大規模且實際使用馬力。羅馬和其他古典文明都不懂得如何有效率地給馬安上馬具。在黑暗時代人們學習到更好的方法之前,馬和黃牛上鞍的方式是一樣的。為了不讓馬被馬具勒死,得要將牠的頭向後縮,導致載重少上很多。羅馬人有注意到這個問題,因此有相關法律規範。《狄奧多西法典》(Theodosian Code)明載,若有人讓馬匹超載五百公斤(換算為現代單位)以上,將被嚴厲處罰。相反地,在黑暗時代則使用了堅固防撞的馬項圈,把重量分散在馬肩上而不是頸項上,使得馬能拉的重量和牛一樣多,而且速度更快。採用馬項圈後,歐洲的農夫很快就以馬代牛,因而增加了大量收穫。當時馬一天的工作量超過牛的兩倍以上。
此外,直到羅馬帝國衰亡之後,歐洲人才發明出馬匹專用的鐵製馬蹄鐵,以免馬蹄過度磨損而導致馬匹受傷殘廢。羅馬人嘗試過許多不同種類的馬蹄鐵(尼祿還用過銀製的),可是往往在開跑後沒多久就脫落了。而後,因為有馬蹄鐵堅固地釘上,馬匹較少受傷,並因為增加了摩擦力而能更有效率地深耕。
馬匹替代牛隻所提高的效益,讓中世紀歐洲人進而發明了重型的有輪犁(wheeled plow),使他們在這些肥沃厚實的土地上得以增產。其實直到6世紀的某段時間為止,農作都還是仰賴淺耕犁(scratch plow),使用的就只是幾組排列成行的挖掘棒(digging sticks)。淺耕犁沒辦法翻動深土,它只能拖過表層,在淺犁溝間留下還沒鬆開的土壤,因此經常需要再交叉耕犁。這對義大利那些淺薄乾燥的土地還算夠用,但對北歐大部分厚重潮濕的土地來說,就顯得很沒生產效率。在那裡,要用有重型犁刃的重型耕犁,才挖得出夠深的槽溝。後來人們又在耕犁的其他角度再加上一隻犁刀,正好可以切除先翻起來的草皮。之後再加上一個犁刀,把切掉的草皮徹底翻過。最後又在耕犁上安裝輪子,方便在不同農田間移動,也可調節犁地深度。轉眼間有如神蹟般,原本羅馬人根本無法耕作的土地變得收成大好,即使原本較淺的土地,在使用改良犁耕田後,收成也多了一倍。農業產量的誇張增加,減少了對農村勞力的需求,這些增產也大幅推動了市鎮和城市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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