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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職場男女關係,是忌諱,還是祝福;是「性騷擾」,還是真愛? 在職場需要注意的「感情霸凌」 亨利與珍妮在公司中總是常常一起在員工餐廳吃飯。亨利是在工程部門,珍妮則是在設計部門。 有一天在公司部門,忽然接到兩個人的喜帖,這樣的情況讓人感到相當開心;但是有收到喜帖的人都沒有感覺驚訝,因為常常看到兩個人在員工餐廳同進同出,貌似親密。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職場同事常常一起吃飯,就是代表互相有愛意,因為大多數的情況只是基於同事在同公司,所以就一起吃飯。 其實,我當時很多同事之間互相產生情愫,最後戀愛結婚的例子也不少。當中我記得電腦部門的一個西人女士與研發部門的一名日裔加拿大男士是夫妻,但是那兩位在公司都很少同進同出。我也是經由部門女經理跟我閒聊之間才知道的。那兩位在公司做事低調,有一次我有機會到電腦部門與那位西人女士寒暄聊天,她提到她與她老公在週末會帶兩個就讀幼稚園小孩到動物園的一些有趣事情,但是,她就是沒有提到她的老公是任職在同公司的研發部門,這是一種避免公司同事太過於注意兩人感情發展狀況的處理方式。 這些辦公室的真愛,能夠進入結婚禮堂,是很讓人祝福。但是,職場的同事互相聊的來,並不意味著那就是雙方都有愛意,有時候只是一方的會錯意! 當時部門同事提到她的朋友所任職的金融公司的事情。她朋友與同部門的另一名男士常常需要一起出差公事,那樣的出差僅限於白天在一起,之後下班時間兩人就各自離開。有一次出差,男方把手放在女方的大腿,那時候女方不開心地制止男方。男方表示兩個人之前出去,有時候男方把手搭在女方的肩上,女方並沒有制止,怎麼現在把手放在女方大腿,女方就大聲制止! 根據我部門女同事的描述,她的女性朋友感覺大腿內側是私密部分,所以不可以讓同事觸摸。隔日那位女性向那間金融公司的公司主管提出對那位男同事「職場性騷擾」(workplace sexual harassment)的內部報告,並且揚言如果公司不處置,就要向人權協會(Human Rights Society)尋求法律途徑的申訴。 在職場中,找戀愛交往的對象,是好還是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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