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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場 這個學校本身就是一部傳奇
風起雲湧那些年
1970 年代的臺灣政治社會風雲詭譎多變,採行威權體制的國民政府推動改善基礎設施與產業升級的十大建設,同時期的政治局勢卻也面臨內外交迫的窘境。國際外交上失去代表中國的正當性,被動退出聯合國及重要國際組織,並與美、日西方國家斷絕外交關係;內則黨外民主運動日益茁壯,民族主義與鄉土文化運動蔚為風潮,溪雲初起,爭議不休,臺灣社會正處於變革的關鍵時刻。
1979 年的新年度行政院頒布「加強文化及育樂方案」,內容包括籌設一所培育藝術創作、展演及學術研究人材之高等藝術學府,這個加強文化與育樂方案,對一般社會大眾是不起眼的軟性文教消息,但對熟知臺灣藝術生態的人士來說,「籌設高等藝術學府」卻是一個驚天動地的大新聞,所以甫一宣布,就廣受藝文界、教育界與萬千有志藝術之路的學子及其家長的矚目,視為國內高等藝術教育的重要宣示;而這一年的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南臺灣的高雄爆發影響政治與社會深遠的「美麗島事件」,接著整個臺灣深陷在一片肅殺與集體焦慮的氛圍中……。不過,這個重大藝術教育政策仍然緊鑼密鼓地持續推動。
國立藝術學院籌備處成立了
設立一個專業的高等藝術學府,培育藝術專業人材,在朝野求新求變與懼怕政治動亂兩股勢力相互拉扯的大環境中,究竟會有什麼深遠的意義與影響?能為功利社會帶來什麼立竿見影的效果?能夠訓練經世致用的治國人材,或藉此改善國計民生?答案似乎以上皆非;若說設立高等藝術學府的目的是在強化國家文化體質、提升國民精神生活,當然是絕對的政治正確,但這屬於藝術實踐而非空泛清談的大問題,在以往黨國教育所推動的藝術與文化設施,開宗明義的創立目標中並不難看見這類的期許。藝術的本質與呈現是心靈的感通而非數字的量化,再好的構想要能落實,端看如何找到觀念清楚而又具執行力的團體或人材推動計畫,這未必是件容易的事,因為涉及到藝術的概念、社會環境以及藝術人材培育的方法,而且是在國家體制內運作,其中也牽涉到現有的高等藝術教育的方向與實行有何欠缺或不足?一言以蔽之:創立一所高等藝術學府不難,困難的是理念的具體實踐與創設之後永續經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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