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緒論

不同的民族或國家,各有不同的歷史文化價值;不同的歷史文化價值,將各自形成不同的國際體系;不同的國際體系,各有不同的國際秩序原理,用以規範其天下(國際)秩序,詮釋其天下(國際)行為。截至近代,古今中外,莫不如是。嚴密而言,傳統中華世界稱天下,西伐利亞條約體制下的歐美世界則稱為國際,頗有不同。

東西方之間的天下關係與國際關係,其最大差異點在於組成體不同,扼要言之,西方是由nation state=民族國家之間所形成的各種關係,東方則是由天下與國家間所形成的種種關係。西方稱為國際關係,東方稱為事大交鄰關係,亦稱天下國家關係。因此,以西方民族國家間的國際關係來定義、詮釋以及規範東方間傳統的天下國家關係是錯誤的,因為它不但犯下了時空倒置的錯誤,而且也犯下了西洋價值中心主義的偏頗。因此本書在研究上所設定的問題意識,在於重新認識東方的「天下國家關係」,進而還其本來面目與樣態。那麼,東方間之傳統天下國家關係(西方稱為國際關係)的原貌是什麼? 對此,本書擬透過各朝各代的第一手史料,以還原其史實真相,進而找出其規範華夷間之天下國家關係的秩序原理,稱之為「天下秩序原理」或「中華世界秩序原理」,然後透過「天下秩序原理」或《中華世界秩序原理》重新詮釋「華夷世界」的秩序運作,除用以進行深入的分析與論述外,並用以還原東方天下國家之中華世界秩序的真正面目。

自古以來,中國即是由「多民族所構成的天下國家」;然西方自羅馬帝國崩解以降,就演變為「一個民族組成一個國家的民族國家」。多民族國家與單一民族國家,組成的民族元素各有不同,故其所各自構成的國際體系當然也就有所不同,而規範各該天下體系或國際體系及其天下關係或國際關係的天下或國際之秩序原理,當然也會有所不同。以儒家文化、文明所構成的天下體系或天下秩序原理稱之為《中華世界秩序原理》或《天下秩序原理》,因而稱其天下邦國關係或國際關係為「五倫天下關係」,故又稱其規範天下對邦國關係的原理為〈五倫天下關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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