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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社群:超級繁榮的城市
 
半年後,一九九四年春季,三十歲的紐約投資銀行公司德劭基金(D. E. Shaw)資深副總裁傑夫.貝佐斯(Jeff Bezos)大駕光臨聖塔克魯茲(Santa Cruz),準備為父母資助十萬美元的公司探路。貝佐斯的概念其實很簡單:利用方便好用的全新網路介面,透過網際網路上迅速激增的活動量銷售消費品。「最成功的企業家之所以開創公司,是因為他們對自己有意參與的事業充滿熱忱。」理查.布蘭特(Richard L. Brandt)在二○一一年的個人著作中,這麼形容貝佐斯的公司。「網路成長意味著終於有人可以善用這個現象致富,而貝佐斯只是興致勃勃也想要成為其中一個靠網路致富的人。」這時的貝佐斯根本還不清楚他想販賣哪種商品,洋洋灑灑列出二十種可能,其中包括辦公室耗材、電腦軟體、服飾、音樂,最後他選擇書籍的原因只有一個:書籍種類包羅萬象,多到幾乎數不清,相較於販售其他商品,線上書店可帶來其他商店不具備的優勢。
 
他前往位於舊金山南部一百一十二公里的太平洋海岸大城聖塔克魯茲,向兩名經驗老道的電腦程式工程師提案、分享個人構想,最後成功引起其中一人關注,這個人就是謝爾.卡潘(Shel Kaphan)。接著這兩人便一起在該城尋找辦公室據點,聖塔克魯茲位處未開發的海岸地帶,距離矽谷更是咫尺之遙。
 
現在有一個問題。一九九二年時,高等法院仍落實一項一九六七年的裁定,商人只能從他們實際運作業的州內向買家收取銷售稅。意思是貝佐斯若在加州開設公司,他就得向全美國最大州顧客收取售稅估價。而在廣大的加州市場,這樣做勢必大幅削減他的公司與傳統零售業抗衡的關鍵優勢:屆時他們必須徵收銷售稅,因而不得不提高產品成本,可是身為網路零售業者,貝佐斯並不打算這麼做。貝佐斯不想拱手讓出這麼美好的優勢,如果他在一個較小的州開設公司,就只需要對一小群顧客收取銷售稅,幾年後他半開玩笑地說,當初他甚至曾考慮在加州的印第安保留地開公司,這樣就能完全避免銷售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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