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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不自由和
不自由的自由
假自由和真自由
撒但收購奴隸,價格是「自由」。
基督舉起自由的旗幟,上有三個大字:「不自由」。
撒但所發行的「自由公債券」,大行其道,門庭若市。但它最後所換取的是「奴役」。
千千萬萬的人在自由的標幟之下,過著放縱情慾、自私自利、損害別人自由的生活。他們濫用自由,賺取廉價的自由,把「隨便」當作自由,把「濫交」當作解放。這一切扭成一根繩索,把人們牢牢地捆綁,他們在無形的桎梏中呻吟著⋯⋯自由的不自由。
這些自由的追尋者,在撒但的掌心裡東奔西跑,撒但所給他們的自由,是奔向刑場的自由。
撒但揮動著畫筆,一面把上帝繪成自私的暴君,一不面向夏娃鼓動如簧之舌,大放甜言蜜語:「上帝無理的限制你—你多麼可憐啊,上帝用的是愚民政策,要你作祂的奴隸。我關心你,聽我的話—爭取你的自由吧,聽我的話—你的眼睛會亮起來。」
夏娃聽了牠的話,眼睛果然亮了起來,但是這雙明亮的眼睛,看見自己赤身露體,和失去陽光的前途。
撒但到處派送牠的謊言:自由、智慧、滿足⋯⋯到處充滿著夏娃們—那些睜大著希冀的眼睛,聽撒但甜言蜜語的夏娃們,和受騙後哭泣頓足的夏娃們⋯⋯。
真自由的四個要素
基督伸開祂的雙手,被人釘在十字架上,似乎失去了自由,然而,祂正是充分地運用了真正的自由:祂把自己的生命與愛,自由地給予人類。祂在十字架上伸開的雙手,正是人類歷史中最自由的雙手:衝出了自我的囚籠,進入了愛的自由之中—不自由的自由。
聖經上說,真自由的第一個因素就是「愛的服務」。保羅說:「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加五13)
愛,是真自由的第一個原則。凡是違反這原則的自由,都不是真自由。那些敢於以愛去服務別人的人,正是大膽地使用了自由。
耶穌走上各各他的路,不是出於不得已,祂說過:「沒有人奪我的命去,乃是我自己捨的。」(約十18)耶穌的愛打開了自由之門,我們在祂的愛中,奔走在自由的大道上。